健全供應商管理-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專區 - 台灣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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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組成

 

台電供應商依屬性可分為發電所必須之燃料供應商、材料和設備供應商及外購電力供應商,針對不同屬性供應商,掌握其可能之風險,進而就相關品質、產出、環境及社會面進行管理。

供應商組成
燃料供應商管理

燃料供應商管理

 

台電火力電廠主要燃料來源為:燃煤、天然氣及燃油,另核電廠亦有核燃料的需求,為確保各類發電燃料供應來源之穩定,台電採取以分散供應來源、簽訂長期供應契約、建立安全庫存及確保燃煤運輸穩定等 4 項策略,確保燃料能適時、適質、適量供應各電廠,以達供電安全及穩定,相關具體措施與作為如下:


材料和設備供應商

材料供應鏈

台電從前端材料編號、廠商承製能力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及管理,到請購端需求管理、採購、驗收及物流作業,提供公司內部政府採購法專業訓練及諮詢。同時積極推動供應鏈數位轉型規劃,建置企業資源規劃整合系統(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ERP)、供應鏈管理平台(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採購諮詢智能助理系統(Smart Procurement Assistant System, SPAS)、倉儲管理系統(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WMS)等系統,達到內外部網絡合作,建構完整系統。

設備供應鏈

台電為確保供應商提供之電力相關設備器材之品質、成本、交期,有關供應商管理與稽核,將參考 ISO9001 整合台電辦理之評鑑 / 複評 / 中檢 / 不良回饋等業務工作,以及增修相關規章要點建立電力器材品質保證方案,促使供應商需其對設計與提供合格產品的能力,防止從設計到服務各階段中有不符規定的情事發生。

電力供應商

 

截至 2023 年底與台電簽約躉售電能之業者累計家數,計有 9 家民營電廠(IPP)、48 家汽電共生、55,385 件再生能源簽約戶(含太陽光電、風力、水力及其他)。2023 年統計外購電量為 710 億度。

永續供應鏈推動

 

採購法規定供應商審核標準

 

台電為確保用料品質、維護供電安全及提升採購效率,主要依據採購法,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及澄清。 經統計台電2023年材料招標採購案件數共3,236件,供應商家數總共1,011家(國內965家、國外46家),全公司財物採購決標金額約1,391億元。國內採購決標金額約1,162億元,佔全公司財物採購比例約84%;其中選擇性招標立約商共 72家,決標金額約1030億元佔全公司財物採購比例約 74%,其他招標方式決標金額約 361億元,佔全公司財物採購比例約 26%。

台電篩選合格廠商名單之流程

 

台電為提升管控成效,以集中管理為原則,凡器材用量大且使用單位多者,均整體考量供需須儲備並統一辦理該器材請購、採購、驗收及儲運等作業,節省採購、運輸及儲備成本。

台電篩選合格廠商名單之流程

供應商評鑑稽核

 

台電依據「電力設備器材複評作業要點」及「廠商承製能力審查作業及合格廠商管理要點」進行供應商複評,具備「承製能力證明」之供應商須於有效期(最長3年)滿前進行複評,方能維持資格。
 

台電藉由複評過程,針對廠商承製能力、品質管理制度、製造設備與檢驗設備清單、零組件或原物料供應商、最近三年交貨情形及使用不良改善措施,進行綜合評估。符合規定者,核發承製能力證明;遇有不符合要求時,限期提出改善,無正當理由而未配合改善者,應重新申請承製能力查證。
 

2023年台電加強材料供應商之稽核作業,在133家合格的選擇性招標供應商中,針對37家進行複評,供應商資格評核家數佔比例達27.8%,供應商複評稽核之結果,皆符合台電之複評要求。並進行製程中間之檢查,供應商現場稽核達4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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