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開罰金屬導線管、電氣安裝及電氣導線管不符品保
會核字第1010001074號
- 處分日期: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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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二號機核島區電氣安裝工程-電氣管槽(Raceway)審查作業,未落實龍門工程品質保證方案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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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文: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7條及第37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12條、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7條及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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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條文: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三十七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現場作業、運轉、限載運轉或廢止其執照。…。」
- 裁處結果:罰鍰新台幣四十萬元。
- 處理狀態: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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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處理情形:二號機採用非製造電纜托網之專業製造商-鋐原公司製造之產品,原能會視察發現鋐原公司無相關細部設計作業程序書或設計導則,而執行相關設計作業設計,且未經設計(奇異)公司核准即逕自施作電纜托網等品質作業缺失。原能會要求該電纜托網不得使用於安全相關系統及設備。 台電公司對二號機安全級電纜托網重新發包採購,由欣歐公司得標,目前因機組停工封存,已另案管控。(本案處理情形同違規編號EF-LM-100-005)
會核字第1010019891號
- 處分日期:20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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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龍門電廠一號機電氣安裝工程-安全級電氣管槽(Raceway)之具外被覆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審查及安裝作業,未落實龍門工程品質保證方案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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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文:
- ?違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七條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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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條文: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三十七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現場作業、運轉、限載運轉或廢止其執照。…。」
- 裁處結果:罰鍰新台幣三十萬元。
- 處理狀態: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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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一號機安全級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安裝作業缺失,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依原設計規範改善,台電公司已提出改善計畫並進行相關改善作業,並已依改善計畫完成改善,經原能會審查後同意結案。(本案處理情形同違規編號EF-LM-101-004)
會核字第1010020240號
- 處分日期: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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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龍門核能發電廠一號機反應器廠房海水冷卻水機房(RBSWPH)電氣導線管及其支架(Raceway System)安裝工程作業,未落實龍門工程品質保證方案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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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文:
- ?違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七條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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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條文: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三十七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現場作業、運轉、限載運轉或廢止其執照。…。」
- 裁處結果:罰鍰新台幣四十萬元。
- 處理狀態: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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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台電公司已依所提改善計畫,針對已施作部分做修正改善,未施工部分則依改善後方式、程序與方法施作,改善作業包括繪製支架預製圖面;完成非標準支架設計並依圖製作;建立支架預製檢查計畫及其檢驗;評估協力分包商、器材製造及供應商資格及能力符合安全級設備相關要求,經原能會現場視察及文件審查等方式,確認台電公司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本案處理情形同違規編號EF-LM-1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