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四核能發電廠(簡稱核四廠),又稱龍門核能發電廠,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現有兩部發電量各135萬瓩之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 ABWR),核島區之設計由奇異公司負責;非核島區之設計則由石威、日立及中興顧問負責,系統介面整合由石威公司執行。
核四廠自1980年4月行政院核定廠址,並於1980年提出第1次興建計畫,兩部機預定投資總額1,079億元,歷經12年5次朝野爭論,直到1992年6月立法院恢復預算動支,投資總額為1,697億元,隨後立法院及行政院分別於1996年5月及2000年10月兩度要求停止核四計畫,直至2001年2月依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文,行政院與立法院達成協議,宣布核四復工續建。2004年起因機組容量增加、停/復建致工期延長、經濟參數變動、契約變更及福島事故後強化,4次增加投資總額至2,838億元。
興建期間社會大眾對施工品質多有質疑,面臨監察院多次調查,迄今糾正調查共有20案,案件涉及反應爐施工作業、設計變更及設備認證,原能會亦多次裁罰,罰鍰累積達2,290萬元;2011年3月日本福島事件後,2013至2019年間立法院朝野黨團5度聯名要求地質重新調查,政府也應要求進行地質再檢視;2014年4月行政院宣布「核四封存」,立法院於2016年7月通過決議「核四封存計畫…不可再編列封存預算,105年度啟動研擬廢止核四計畫,106年度起僅以最少經費與人力保管廠區及相關設備,直至核四廢止」,並於2018年1月30日通過決議。「…請經濟部…規劃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2020年底核四廠建廠執照屆期,依法不得繼續興建。2021年3月核四燃料全數外運完成。
面對核四是否應重啟之議題,政府歸零思考,客觀評估重啟工程的可能性,並對安全議題進行全盤檢視。核四工程經歷多年朝野爭論、兩次停復建,以及2014年起進入封存,並於2020年建廠執照到期,基於核四現況的估算,若需重啟,估計1號機至少需7+N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