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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開罰空調材料採購不符品保
會核字第100013789號
- 處分日期:20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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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龍門電廠核島區空調安裝工程之S級材料(螺栓)採購作業與核安品保審查作業不符,違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之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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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文:
- ?違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七條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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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條文: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三十七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七條規定所定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停止現場作業、運轉、限載運轉或廢止其執照。…。」
- 裁處結果:罰鍰新台幣十萬元。
- 處理狀態: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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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形:
- 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本案改善方案,台電公司龍門施工處先完成已安裝安全系統風管螺栓之全面清查作業,確認安全級螺栓不符合品保採購要求範圍,並提出改善方案,經原能會審查再要求改善內容除台電公司相關品保文件外,承包商採購過程相關評鑑作業品質文件,亦應併附相關品質文件,及要求加強違規改善範圍、數量、採購程序、改善相關施工品質文件紀錄等資料之作業說明,完備原能會對違規案之管制要求。經台電公司在提出改善方案修正內容及補充說明後,依照原能會核備同意之改善方案完成現場改善,以及提出施工品質文件紀錄確認符合相關施工規範要求,本案經原能會審查後同意結案。(本案處理情形同違規編號EF-LM-100-001及EF-LM-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