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在今天的臺灣,仍舊時有所聞。民間的竊電行為,每每為台電帶來鉅額損失,也因此,稽查竊電的工作就顯得至為重要。《牽電點燈:集光發熱的用電服務》這本書,收錄了林煥東先生的訪談,他曾經是台電彰化區營業處的稽查股長。讓我們透過他的口述,來認識竊電稽查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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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竊電一直讓台電很受傷,每年因為線路損失就高達數10億。所謂「線路損失」是指由台電變電所所送出的電力,與台電售電度數之間的差距,這中間包含自然原因(變壓器銅鐵損或線路阻抗等)及人為因素(竊電或負載不平衡等)。
追償電費困難重重 內憂外患需弭平竊電行為過去在少數地區極為猖獗,其中大多數是養殖業者所為,曾經身為彰化區營業處稽查股長的林煥東表示,南部早期很多魚塭,就有竊電的風氣,後來這不良歪風吹到中部地區。這些沿海養殖業者,因魚塭水車24小時都得運轉,電費所費不貲,為了節省成本,讓竊電集團有機可乘。
林煥東表示,據他所知竊電方法有20幾種, 簡單的如拉線路,改電表。常見手法以物理電學原理,讓電表轉速變慢,或以鱷魚夾讓電流不經過電表,近幾年來竊電手法又翻新,破壞封印鎖、折彎計量蝸桿、拔除電表內部線路和裝遙控器等,防不勝防。
竊電在現代臺灣仍時有所聞。(圖像來源:公視新聞網)
對於台電如何知道電被竊?林煥東表示,現在有電腦,度數稍有異常馬上知道,早期主要是靠民眾密報,二來靠抄表員或員工的敏感度,才能發現狀況。一經查緝成功,無論舉報者是一般民眾或台電員工,都可獲台電追償金額十分之一報酬,不過為求公平,後來台電取消了員工密報獎金。密報獎金其實挺誘惑人。林煥東說,他遇過1 位聰明絕頂,卻非常惡質的內賊,黑白兩道都熟,利用自己工作之便與專業,幫客戶竊電,先中飽私囊,經過約1 年再去檢舉,當時密報的酬勞是追償電費的20%,兩頭賺的結果,公司將其免職。
會偷電,表示「貪」,貪念、貪心,一般住家因為用電少,比較不需要貪小便宜。「有一家小吃店,生意不錯,我也與他們熟識。有一天,竊電集團來招攬業務,問老闆,怎麼不裝冷氣?老闆說,電費太貴了啊!在竊電集團鼓吹下,利字當頭,沒兩三下就被說服了。」林煥東說。
1 年後,這間小吃店竊電被抓到,小吃店老闆來到區營業處稽查股交錢,看到林煥東嚇一跳,問他怎麼在此?林煥東回答說:「我是稽查股長,你不知道嗎?」
在擔任稽查股長期間,林煥東查過追償電費最高的大概6、700 萬元,是家工廠,工廠的裝置容量大約有幾百馬力。另一間工廠也曾經竊電高達2,000 多萬元,當時一直苦於沒有證據,因為工廠很聰明,特地派人看顧電表,這算盤打下來,絕對划算,只要知道電力公司要來,馬上消滅證據。幾次過招之後,台電依然沒輒。不過多行不義必自斃,最後還是沒有採集到工廠不法行為證據,而是工廠自行倒閉。
在台電,負責追查竊電不法行為的稽查人員,「過去有稽查獎金,因為賣命啊!」林煥東說。稽查出外查緝竊電,除平常上下班時間,有時也需要在月黑風高的夜晚,冒著危險查封電表,當場拍照存證。需要超強體力,又要犧牲奉獻,面對的常是非理性、不友善、不妥協的民眾,有時還會被毆打成傷。
彰化曾是全臺灣竊電最高之處,當時其他區營業處稽查股人員大約3、4 人,彰化區營業處卻多達10 幾個人,可見業務之繁忙。其他區營業處還會到此觀摩,請教稽查股如何抓竊電者,不過現在風氣已有稍減。
林煥東表示,當稽查股長其實很辛苦,他是彰化當地人,有點人脈,「但還是常得和立委、民意代表周旋。」許多人被查到竊電後不甘心,會找民意代表來關說。「有時1天關說案件多達10 餘件,民代很兇,一來就氣呼呼地開罵:你們這些稽查很惡質!某某立委的樁腳都不去抓,就來抓我的樁腳!」林煥東覺得太可笑:「這怎麼可能?稽查怎麼可能知道用戶是誰的樁腳嘛!」林煥東當時對民代的回應也很幽默:「不然,這個要處理很簡單,你請用戶在電表寫上是XXX的樁腳。」
林煥東笑說,「民意代表通常氣焰高張,但是立委來找我,都會碰壁,我堅持不讓關說。」
台電台北南區營業處處長蔡志孟(編按:現為台電公司副總經理)表示,2017 年《電業法》修法後,《處理竊電規則》改名為《違規用電處理規則》,所以現在不說竊電,比較符合時宜的說法是「違規用電」。
身為高階主管,難免碰到不少民意代表替選民出面,「這是我好兄弟,算便宜一點啦!」「就稍微借一下電嘛!」蔡志孟苦笑:「委員,我1 條饋線送出來的電,50%的電都不見了,這未免也借太多了吧?」還有民代振振有詞地說:「怎麼可以說我的選民是賊?」
違規用電的問題,不是抓到現行犯就完事,重要的是要追討這些消失的電費。怎麼討回來?可不能像討債公司蠻橫無理,而是得高EQ,有時還得慢慢磨,好說歹說。
林煥東曾經手一案件,某民代開店,營業沒多久被查到竊電。他到現場後,店家把電表弄壞,自己先行報價:「5 萬讓你們罰!」
社會大學混久了,林煥東一看這苗頭,知道得先說好話,「您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怎麼會偷電呢?」一句話就堵住了對方的嘴。林煥東繼續說:「董事長只看賺多少錢,根本不會管細部,對不對?應該是執行者想省成本;而且電表在裡面,有守衛看守著,我們也不可能誣賴⋯⋯。」這麼一安撫,對方原本囂張的氣焰漸減,本來還想讓電氣技術人員來算出實際數字,林煥東直接核算,他一聽就說:「大約100 來萬,是吧?」林煥東說,「我確認一下,差不多大概是這個數字,跟他講了正確金額後,並且讓他分12 期支付,一般最高是6 期,但我通常會通融,讓他們慢慢付。」對方當場就請會計開了支票。
當林煥東跟經理報告說,此件已經處理完畢時,經理還覺得太不可思議,這麼棘手的事,這麼快就解決了?至於那些竊電者,有沒有耍賴不交追償電費的?林煥東說,不交錢,很簡單,就送法院。不過,在他當稽查股長期間,包括前任積欠的未收款,還有他任內的案子,所有帳目都是收齊的,「這就厲害了吧?」他有點自傲地笑著說。他的原則是,不要本票,拿支票來。後來他離開稽查股長之位,繼任者常抱怨,收這些帳款好痛苦,太難了。
追查帳款的技巧就是溝通,有時跟對方也要互道江湖,太斯文反而收不到,林煥東自認拿捏得很好,「你偷我們這麼多電,沒抓到算你的,抓到當然就算我們的。」
——節錄自楊菁菁,《牽電點燈-集光發熱的用電服務》(臺北:台電,2020),頁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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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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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繳電費才能換新燈泡?關於電費催繳的歷史趣聞
您這期的電費已經繳納了嗎?今天,「繳電費」對我們而言,已是生活裡稀鬆平常的一件小事。不過,若回到日治時代初期,臺灣的電力建設才剛起步,城市裡的人們也才剛開始使用電力時,要讓民眾養成按時繳電費的習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905 年 7 月,從「龜山水力發電所」輸送電力到臺北市區的線路終於完工,由總督府營運的「臺北電氣作業所」,也開始提供電燈、電扇的租賃服務,並向民眾收取電費了!然而一年過後,《臺灣日日新報》卻開始出現民眾遲繳電費,作業所催繳數次仍舊置之不理的消息。迫於無奈,作業所只能依循前不久才剛頒布的《電氣使用章程》,針對那些不繳錢的用戶,祭出「中止送電」處分。 1906 年 8 月 1 日,《臺灣日日新報》上的一則報導就曾提到,當時許多用電戶「經數次催納料金,仍置之不理」。於是,臺北電氣作業決定針對這些用戶予以「停送電力」 —— 這些人,可能是史上第一批被電力公司強制斷電的臺灣人! 民眾遲繳電費顯然不是個案。 1906 年 10 月,臺北電氣作業所就在《臺灣日日新報》的頭版刊登「特別廣告」,嚴正昭告社會大眾:「電氣諸料金,切宜依期繳納,不可有誤!」 有趣的是,電氣作業所為了催收電費,也想出諸多手段。根據 1915 年的一篇報導,有些時候,作業所會請地方政府或警察單位直接上門找人,還有人想到要徵收「督促料」,也就是電費遲繳的罰金。今天,這種罰金被稱為「遲延繳付費用」,名字雖然不同,逾期要罰錢的道理仍是一模一樣。 日治時期,各地方的電力事業由民間自主經營,有些電力公司對於沒有按照約定繳錢的用戶,便採取強硬態度。 1921 年,宜蘭地區的「臺灣電氣興業株式會社」便有這類新聞傳出。據說,只要用戶遲繳電費半個月,就會有公司主管帶著技工上門強制斷電,讓商店直接無法做生意。這種強悍的作法,讓許多地方民眾不甚諒解,甚至稱他們為「蠻人會社」! 不過,早期臺灣的電力公司,其實還有一個辦法能夠對付不繳錢的民眾,就是凍結燈泡交換權利。 20 世紀初期,燈泡的製造品質仍不理想,常常用了個數月就得去電力公司更換新品。針對遲繳電費的用戶,電力公司就有權不讓你交換新燈泡——想換新的?先繳電費再說吧! 1906 年「臺北電氣作業所」刊登報紙廣告,勸導民眾按期繳納電費。(圖像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 參考資料 〈停送電力〉,《臺灣日日新報》,1906年8月1日第3版。 〈特別廣告〉,《臺灣日日新報》,1906年10月27日第1版。 〈電球交換料低減〉,《臺灣日日新報》,1915年7月1日第2版。
2025.06.17
保線員的心靈寄託:奇萊廟與福雲宮
你所從事的工作也有「行業神」嗎?在臺灣的民間信仰裡面,各種不同的產業,都有專屬的神祇,像是漁民要拜媽祖、農民要拜神農大帝、工匠則要拜魯班先師……。有了這些「行業神」的庇佑,人們便得以安心地執行日常工作。 而在臺灣中部的深山當中,有一群台電的「保線員」,在山林裡來回巡視著台電「舊東西輸電線」系統上的電塔與線路等電力設備,並執行修繕、維護等等工作。保線員經常需要背著裝備翻山越嶺,有時還得頂著嚴寒與風雪,職業本身伴隨著一定程度的危險性。不過,在這條線路的東西兩端,保線員們個別都有一座廟宇,作為他們的心靈寄託之所。 其中,位於東段的「奇萊廟」,據說原先是祭祀「霧社事件」當中死難原住民的一座萬善堂。每當保線員上山祭拜,總會為下一個到訪的保線員留下一瓶米酒。這座廟原本就位在保線員們居住的「奇萊保線所」旁,後來才由這些工程人員樂捐遷建。 西段的保線員們,則同樣擁有一個位在「雲海保線所」旁、供奉土地公的「福雲宮」。據說,這尊土地公偶然間被請到山上,卻在人們擲茭請示的時候表明要留在山裡,保線員們於是也為祂蓋了一座小廟。到了今天,這座土地公廟的香火,也變得越來越興旺了呢! 位於舊奇萊保線所旁的「奇萊廟」,現已遷建。(圖像來源:原委會原住民文化發展中心) 位於雲海保線所旁的「福雲宮」。(圖像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林欣誼、陳歆怡,《古道電塔紀行 : 舊東西輸電線世紀回眸》(臺北:台電,2020),頁180-184。
2023.12.18
檢舉竊電,人人有錢?1950年代存續迄今的「密告獎金」
作者:陳韋聿 2023 年 11 月,臺中市一處挖掘虛擬貨幣的機房,遭檢調單位查獲「竊電」。也就是說,經營該機房的業者,擅自破壞了台電布設的電力供輸網絡,再私接電線到機房當中。一年下來,其所竊取的電力高達 1170 萬度。若換算成電費,竟然將近八千萬元! 其實長期以來,「竊電」都是令台電備感頭痛的問題。畢竟輸電線路遍布臺灣各個角落,要全面監控這些線路,防範竊電行為,並不是容易的事。為了防堵日益猖獗的民間竊電,政府早在 1952 年即已頒訂《處理竊電規則》,台電內部也不斷發想各種方法。 譬如 1950 年出版的第 46 期《台電勵進月刊》就刊登了一篇文章,題名為〈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提出了各種可行方案,譬如加固電錶的結構,使有心人士無法上下其手;增加稽查人力,指派專責巡察竊電情事的工作人員等等。 另外,文章當中還提到台電當時採用的一種辦法,是透過高額的密告獎金,鼓勵民眾告發左鄰右舍的竊電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密告獎金」,迄今也仍然存在——根據 2010 年公布、 2019 年修正的台電〈追償電費處理要點〉第五條,若有竊電情事,「經人舉發而查獲之案件,就追償電費收入之淨額提撥百分之十作為舉發人密告獎金」,每案最高以十萬元為限。 2020 年 6 月,雲林線警察局斗南分局就曾因為破獲轄區內的竊電案件,獲得台電頒贈這項獎金呢! 隨著科技進步,近年來台電開始致力打造「智慧電網」,透過自動回傳的用電資訊,系統可以判斷出哪裡出現異常情況,使竊電無所遁形。 2024 年以後,台電將會投入 80.9 億經費,加速智慧電網的布建。這一新世代的工程完竣之後,竊電的「密告獎金」,恐怕就再也派不上用場了吧! 1950 年刊登於《台電勵進月刊》的〈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查竊電 台電:不只警方、民眾檢舉也能領獎金〉,「自由時報」網站,2020年6月29日發布。 〈台電3年砸近81億 加速布建智慧電網〉,「中時電子報」網站,2023年3月27日發布。
2024.02.01
暖和台電人的身與心:烏來發電廠與溫泉
作者:張哲翰 於戰爭中成立的烏來發電所 因應戰爭時期的電力需求,新龜山發電所(今「桂山發電廠」)與烏來發電所(今「桂山發電廠烏來機組」)的興建計畫於南勢溪與北勢溪交會口推動,1941年新龜山發電所運轉發電,但在戰爭越演越烈,缺乏勞工、資材的情況下,烏來發電所僅能完成大致的土木工程,並宣告停工。 戰後,在諸多發電設施受到破壞,電力供應不足之下,受到戰火影響較小的烏來發電所,被列為首要恢復工程的名單之一,於1954年6月,兩部機組重新運轉發電,成為戰後初期重要的電力供應單位。 烏來發電廠的生活 烏來發電廠的員工們,在工作之餘的生活又是如何呢? 從年輕時期就在烏來發電廠工作的許智安先生回憶:「我到烏來電廠,下完班回去,還有溫泉泡,我們都是二十四小時供應溫泉,自然的溫泉。所以現在人家叫我到烏來去泡溫泉,我說不要,我要維持五、六十年前,那個原汁原味的烏來。」 烏來電廠的宿舍,過去曾引入烏來溫泉提供澡堂使用,儘管後來烏來溫泉觀光事業興起,烏來的溫泉飯店隨處可見,但對許先生來說那段難以忘懷的經歷,仍是無可取代的。 許智安先生重返烏來電廠宿舍 烏來溫泉與烏來發電廠 烏來的地名有許多解釋,其中一種解釋稱泰雅族語中的「ulay kilux」,的ulay為「溫泉」,而kilux是「熱騰騰的」意思,說明由於河谷間熱水湧出,泰雅族人將該地區視為天然的洗澡地。也有一種解釋稱「ulay」是警告大家小心的意思,但後來進入的漢人將其解讀為溫泉。1 1896年南勢溪河谷間的溫泉被勘查的日本人所發現,在建立警察派駐所「烏來分遣所」的同時,也設立所屬的「溫泉場」,開啟了日本時代烏來溫泉的經營。1910年第二期理蕃計畫後,派駐蕃務官吏治理,官吏駐在所的浴場即是使用當地溫泉,直到1921年這裡才有公共浴場的建設,但此時烏來溫泉早已遠近馳名。2 1911年民政長官內田嘉吉就在視察小粗坑發電所(即今日「桂山發電廠粗坑機組」)與龜山發電所後,也到官吏駐在所休息,泡溫泉浴。31941年總督長谷川清則是先到烏來公共浴池泡湯之後,才前往新龜山發電所視察。4龜山發電所建設人土倉龍次郎,更設置溫泉井,供員工泡湯,之後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在此源頭蓋起了「電力招待所」,戰後台電董事長陳中熙、機電處長孫運璿等人視察同時,停留泡湯與用餐。5 至於烏來發電廠的員工宿舍區,也有專屬員工的公共澡堂,從日本時代經營至戰後,都是員工們放鬆身心的最佳去處。澡堂由員工眷屬共同維護,直到電廠無人化之後,因員工撤離而逐漸荒廢。雖曾一度復建,提供颱風天備勤員工使用,但由於使用率不高最終停用。 烏來發電廠宿舍建築現況 ---------------------------------------------------------------------------- [1] 〈烏來地名的由來〉,「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 [2] 〈南勢溪架橋完成〉,《臺灣日日新報》,1905.11.29;原幹洲,《臺灣史蹟 (附)主要市街史竝概況名所舊蹟》(臺北:拓物評論台灣支社,1937),頁172-173。 [3] 〈烏來行餘錄(一)〉,《臺灣日日新報》,1911.07.25;〈烏來行餘錄(三)〉,《臺灣日日新報》,1911.07.27。 [4] 〈山の靑年激勵 長谷川總督烏來へ〉,《臺灣日日新報》,1941.04.21。 [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文明初來電:新店溪水力發電百年記》(台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頁204。 參考資料: 《昭和七年編纂 文山郡勢一覽》,臺北:文山郡役所,1932。 市川雄一,《殖產局出版第六五五號 新店圖幅說明書》,臺灣總督府殖產局,1934。 原幹洲,《臺灣史蹟 (附)主要市街史竝概況名所舊蹟》,臺北:拓物評論台灣支社,1937。 〈南勢溪架橋完成〉,《臺灣日日新報》,1905.11.29。 〈烏來行餘錄(一)〉,《臺灣日日新報》,1911.07.25。 〈烏來行餘錄(三)〉,《臺灣日日新報》,1911.07.27。 〈山の靑年激勵 長谷川總督烏來へ〉,《臺灣日日新報》,1941.04.21。 林炳炎,《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發展史》,臺北:林炳炎出版,1997。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文明初來電:新店溪水力發電百年記》,臺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
2025.03.28
不只是發電廠,更是記憶所繫之處:讀《文明初來電:新店溪水力發電百年記》
1946年9月1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民政處,收到了一紙頗有意思的報告書。呈送這份報告的人名叫王聯治,來自中國江西,曾是「中國青年遠征軍」的一員。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青年軍」也在1946年3月以後陸續復員,回返民間。時年23歲的王聯治,於是在復員單位的介紹之下來到臺灣,嘗試謀求一個職位。 出身江西的王聯治,為什麼會想要離開家鄉,跑到一座遙遠的海島上呢?理由很難確知。在報告書裡,他只簡單交代了自己原係專科畢業,學的是機械,希望民政處能安排一個專賣局工廠或電廠的位置,好讓他「學而致用」。 彼時,國民政府對於日產的接收工作仍在陸續進行當中,無論哪個事業單位皆需才孔亟。於是,王聯治遂被轉介到台電供職。既然學有專精,台電於是以助理工程師的職位加以聘用,並將他分派到新店地區的小粗坑發電所擔任系長。以一個20餘歲的青年來說,這應當已是很不錯的發展了。 新店溪畔的水力發電廠,曾是臺北現代化的動力源。(圖像來源:台電綠網) 不僅如此,王聯治來到小粗坑電廠的隔年,便與電廠同事的女兒成婚,在往後四年多的時間裡面,他們很快便有了三個孩子。看來,遠渡臺灣的這一決定,確實幫助王聯治走上頗為順遂的人生旅途。 然而1951年底,電廠裡的一場火災,使得青年王聯治的生命嘎然終止。一個月後,流通餘台電內部的《勵進月刊》,簡短報導了他捨身救火、不幸跌落屋頂殉職的事。為了感念王聯治的付出,台電特意擢升了他的職級,還在小粗坑發電所為他舉行了一場追悼會,包括總工程師孫運璿在內,一眾公司高層紛紛前往致意。此外,王聯治的電廠同事也共同為他設立了一座紀念碑,這塊石碑,今天仍默默矗立於電廠的大門口。 匆匆七十年過去,王聯治的孩子們都已逐漸老去,再下一個世代的兒孫輩亦已長大成人。神奇的是:2017年的某個夜裡,王聯治的孫女驀然在網路上發現了王聯治的紀念碑。而在之後與其他兩位作者合著的《文明初來電:新店溪水力發電百年記》這本書裡,他更採訪到爺爺的同事,結合家族記憶、檔案文獻的蒐集,進一步還原了王聯治的生命軌跡,與該時代的電業故事。 1952年台電對於王聯治的追悼會與立碑紀念。(圖像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新店溪沿岸水力發電的歷史追索 如同「台灣電力文化資產叢書」裡的其他一些作品,《文明初來電》的寫作宗旨,亦是打算追索新店溪沿岸各個水力發電廠的身世來歷。全書分為八個章節,前三章主要寫新店溪的地理環境與二戰之前的電業發展,後五個章節則結合大量人物採訪,著重講述戰後迄今的電廠故事。 或許得益於三位作者的採訪經驗與人文學科背景,本書前半部分針對歷史、地理的脈絡整理,可謂相當嚴整。從清領時期的水圳建設、原漢衝突,到日治時期的理番政策、山林開發,皆有清楚交代。二、三章更且設計了數個補充單元,針對正文提到的瑠公圳、土倉龍次郎等等,做進一步的延伸介紹。 舊時電廠的水輪機,如今已被改造為園區展示的裝置之一。(圖像來源:台電綠網) 除了人文歷史之外,第五章講述的則是新店溪各電廠所採用的發電方式及其設備維運。雖然該章節的主題涵括大量的技術細節,但作者緊抓數個重點,間或穿插電廠人員的說明,讀來自然流暢,同時使得讀者不致迷惑於大量冷硬的專業術語之中,而能夠對這些機電系統、以及電廠人員的工作有所認識。 總的來看,本書收納的知識內容堪稱豐富。書末列示的參考文獻,則說明了這些知識的陳述皆立足於頗為厚實的閱讀基礎之上。此外,這兩個章節也特意從文獻當中找到許多品質極佳的歷史影像,與文章內容適切呼應,使全書增色不少。 1960年代的羅好壩改建工程。(台灣電力公司) 重新遇見電廠裡的人群記憶 後半部分各個章節所收錄的採訪片段,則是《文明初來電》的另一精彩之處。作者們所尋找的訪談對象,身分極為多元,譬如日治時期的電業學徒、1960年代末的電廠廠護、任職超過半世紀的電廠員工、文化資產的研究者……所有這些訪談,共同刻劃了發電廠裡的工作樣貌與生活圖景。電廠於是不只是電廠本身,在這本書裡,它更像是大量人群的記憶所繫之處, 更引人入勝的是:包括本文開頭提到的王聯治在內,書中所收錄的部分故事,其實就是其中一名作者王舜薇的家族記憶。王舜薇的曾祖父是小粗坑電廠的技工,祖母鄭仁慈女士(即王聯治的太太)自幼亦生活在電廠附近。也因此,本書的部分內容,某種程度也像是一種家族史的尋根,讀來別有意趣。 青年王聯治的生命縱然短暫,但他的故事始終存在於眾人的回憶之中,並且還原於《文明初來電》的書頁裡。透過這本精彩的圖文書,我們將會在新店溪的河畔,重新遇見王聯治,以及始終存活於各種記憶之中的人與故事。 *對於本書有興趣的讀者,趕快點擊連結,到「國家網路書店」下單購買吧! 精彩段落節錄 「養成所」裡的電業學徒 日治時期,設有技術人才養成所的公營事業單位,除了台電之外,尚有鐵路局、電信所等,學費食宿幾乎全免,實習還可領薪,福利待遇相當不錯。 高水勝就是受惠於日治時期養成所的台籍從業員之一。身為老大的高水勝,下有三個弟弟、一個妹妹,從小家中生計依靠父母親做粗工,經濟吃緊。他年紀小小,就會動腦筋做生意,下課之後去「跋筊間」(賭場)或者「查某間」(紅燈戶)賣糖果餅乾,「生意很好呢!」此外就是打拼讀書,想辦法進入有保障的電力公司。 高水勝記得,養成所在當時台電台北營業所(今台北市福州街經濟部旁)授課,提供學員毛筆、紙、墨盤,還供吃供住。上午室內講課,下午安排實習。學員下課後,住在營業所對面的房舍,晚上還要寫學習心得。 高等科畢業的高水勝,是養成所第五回、發變電科第二部的學生。他回憶,班上同學有40人,台灣人僅4位,其他都是日本人。「跟那些日本小孩有得比、拼得過啦!」 養成所修業,重視手把手傳授與實習,高水勝被分配到烏來發電所,由廠裡的工程師母雞帶小雞,學習機電實務。當時烏來發電所尚在建廠,新來的學徒什麼雜事都得做,例如掃地、倒茶、跑腿,還有往深山搬運電線桿。 早期的電線桿(電火條)以木桿製成,相當沈重,由人工運送,包括往距離電廠7 公里的羅好、阿玉壩線路。一根電線桿,需要4到6個人一起搬運,而其他各種材料,也是用人力拉兩輪車運補。 雖然辛苦,但實習期間就有薪水,每個月可以存4、5元,跟外面的工作比較起來,待遇優渥。日本時代還有家族津貼,父母兄弟姊妹可以連坐領錢。「我一個猴囝仔,賺得比老人家還要多!」高水勝得意地說。 然而,他的重擔並未卸下,養成所修業期間,父親過世,他必須負起扶養全家人的責任,新莊老家的母親,還得去幫人洗衣打工,度過戰時的苦日子。戰後,18 歲的高水勝出師成為正式員工,升任電氣領班,手下管七、八人。 (頁115-117) 台電裡的「金門幫」 1970年代末,台灣經濟起飛,到處缺工,台電於是深入校園徵才,以建教合作制度並提供獎學金的方式,廣招全台各公立高工電工科學生,觸角甚至還延伸到離島金門。 1980年金門農工職業學校推薦4位成績優秀的電工科畢業生給台電,由於這批先遣部隊立下好口碑,隔年台電再招50人,1962年生的鄭江浚就是其中之一。鄭江浚說,就讀金門農工職業學校電工科的最後一年,學費是台電支付的,6月方從學校畢業,7月1日就到谷關水力訓練中心(今已合併到台電訓練所轄下)報到,接受為期3個月的訓練。 「那時候年紀小什麼都不懂,和同學一起搭船從高雄上岸,立刻就搭車到台中,再轉車去谷關。」提起這段金門過台灣的歷程,鄭江浚不免辛酸。 結訓後,鄭江浚被分發到南投仁愛鄉濁水溪上游的萬大電廠。鄭江浚說:「金門人來到台灣工作,無論是台北還是高雄,對我們來說距離都一樣,就算是分發到深山裡的水力發電廠,金門人都不會有怨言。」聽話、好用的好口碑不脛而走,此後10年,台電年年招50名金門畢業生,這也就是日後金門人在台電日益壯大、「金門幫」數以千計的由來。 1981年,鄭江浚以「養成工」進用,在萬大電廠一待就是5年。他不但不以為苦,甚至還認為,水力電廠因地處偏遠,對員工的照顧也較周到,以萬大電廠為例,不但有單身員工宿舍和有眷宿舍,還設有幼稚園和醫院。唯一較難捱的是,深山裡通訊困難,父母親又都不識字,連要寫個家書報平安都很難。 當年養成工一個月薪水8,000元,不如外面的行情,「當時去外面做水電,一天就有好幾千。」1987年,鄭江浚被調離萬大,落腳新店粗坑電廠。原因是萬大超編了一百多人,粗坑這邊人不夠,一聲令下,鄭江浚和一位金門同學一起被調到粗坑。「反正金門人調去哪裡都一樣!」他說。 所幸,鄭江浚在新店溪畔落地生根,自此不再漂泊。從粗坑電廠值班員,到桂山發電廠維修員、羅好壩值班員,2018年升任巡視員領班。 「我在羅好壩工作時很單純,每天抄錄水位及進流量,依值班主任指示操作水門。」鄭江浚說。唯獨在颱風天必須鎮守羅好壩,有時還得冒著生命危險,在強風豪雨中開啟排砂門。最讓他記憶深刻的是2015年的蘇迪勒颱風重創烏來山區,駐守在羅好、阿玉壩的同仁斷了音訊,第二天鄭江浚就揹著乾糧,和救難人員在滿目瘡痍的山路上步行4小時,前往搭救。 改任巡視員領班後,鄭江浚非常忙碌,卻很有成就感。 他幾乎不坐辦公室,上班不到半小時就往外跑。翡翠、烏來、桂山、粗坑、軟橋5座發電廠,加上粗坑壩、桂山壩、阿玉壩,他每10天要分別巡視1次,把所有電廠設備繞1次,將運轉資料抄錄下來。 除了這項固定作業外,還有一些計畫性工作,例如,各電廠的基礎設備每年定檢1次,定檢前鄭江浚要負責停電操作。此外,還有突發性的工作,哪邊有問題立刻就要去處理。「這些都是我吃飯的飯碗,要顧好!」他笑說。 鄭江浚6年後就要退休了。來自金門的他說,知道烏來好山好水,自然已買好房子準備在這裡養老。兩年前買的預售屋已經完工交屋,不久他要搬出住了三十多年的員工宿舍,住進新家。「如果不是台電對員工的照顧,我也沒辦法在這裡落地生根,養活一家人。」這位來自金門的農家子弟如是說。 (頁170-173)
2023.12.15
為什麼電費的臺語叫「電火錢」?早期臺灣的「包燈」制度
你知道各種日用雜費的臺語應該要怎麼說嗎? 乍看之下,這個問題好像十分簡單:水費就是「水錢」( tsuí-tsînn ),瓦斯費就是「瓦斯錢」( gá-suh-tsînn )嘛。不過,老一輩的臺灣人,卻習慣把電費說成是「電火錢」( tiān-hué-tsînn )。「電火」指的不是電燈嗎?為什麼臺語裡的電費,會等同於電燈的使用費呢? 其實,這是因為20世紀初期,電力在臺灣剛開始向一般家戶普及的時候,絕大多數人使用的電器就只有電燈。當時,電費的計算方式也不像今天一樣是按表計費,而是採用所謂的「包燈制度」。也就是說,用戶向電力公司直接租用電燈,並且直接繳納一盞電燈的固定月費。 這樣看來,早期臺灣人所繳納的電費,的確就是「電火錢」。雖然後來的電力設備漸趨多元,電表也在1950年代以後日漸普及,但老一輩的臺灣人還是保留了這個習慣,把電費稱作「電火錢」,並且把電費帳單稱為「電火單」( tiān-hué-tuann )。 不僅如此,臺語裡面還有許多與「電火」連綴的詞彙,其實都是類似的情況。像是「電火布」( tiān-hué-pòo )、「電火線」( tiān-hué-suàn )……你還能想到哪些例子呢?一起來找找看吧! 臺語裡的「電火」是一個與「電力」本身息息相關的詞彙。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蕭景文,《牽電點燈-逐步踏實的配電大業》(臺北:台電,2020),頁146-151。
2024.01.29
銅像裡的早期臺灣電業史
塑造銅像,是緬懷歷史人物、表彰其貢獻的常見方式。當我們回顧臺灣電力事業發展史,能發現許多深具影響力的領袖菁英,而他們的風采也以銅像的形式被留了下來。這些銅像究竟是哪位關鍵人物?它們又分別在哪些地方持續地默默見證電業的發展呢? * 掃描QRCode,就能在Google Map當中找到這些銅像的位置! 〈銅像裡的早期臺灣電業史〉純文字
2025.10.22
【臺灣百年電業史話03】電燈
"臺北自開點電氣燈以來,不啻於黑暗世界而放一大光明,使人眼為之明、神為之旺!" 1905 年,當龜山發電所開始向臺北送電、讓一盞又一盞的電燈在市區亮起以後,《臺灣日日新報》的記者,曾如此描述城市裡的嶄新氣象。此後的一、二十年間,我們會在報紙上不斷看見同樣的敘述,逐漸發生在全島的各個城市。 例如, 1913 年「宜蘭電氣株式會社」開始送電以後,一個月內就點亮當地將近兩千盞電燈,「美夜光輝燦爛,五光十色,不似從前之黑暗」。同年在新竹,電燈的普及則帶動城市風貌的改造,移入人口與房屋數量都因此增加,「市街面目為之一變,展現出活力」。 從這些描述來看,日治前期電燈在全島各地陸續出現,顯然帶來極大的衝擊與改變。但具體來說,電燈究竟在哪些方面改造了人們的生活呢? 徬徨感 如同火車曾被視為「黑色妖馬」,照相曾被誤會為「攝魂術」,電燈剛剛出現在世間的時候,也曾因為人們的不理解,而引起一些恐懼。 據說 1891 年,美國白宮呼應當時潮流,裝設了電線與電燈。不過,時任總統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與他的夫人始終害怕電流,從不肯親手觸碰電燈開關。這則軼聞,今天仍寫在白宮歷史協會(White House Historical Association)的網站裡。美國總統尚且如此,同時代的臺灣民眾面對到電燈這樣的陌生事物,會感到緊張惶惑,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吧! 出身新竹北埔的文學家龍瑛宗,在 1979 年發表的小說《夜流》,曾描繪出這樣一種感受。小說裡,他寫 1910 年代一群仍在使用油燈的農村民眾,正議論著臺北城裡,出現了一種名為「電燈」的不可思議之物。 有些人說,「電燈」是外國人「造出來的魔物」,有人則猜測,「電燈」是被放大的螢火蟲。總而言之,「電燈」對於當時的農村居民而言,仍是超越常識的一種存在。《夜流》其實是帶有自傳性質的小說,前述種種,或許就出自於龍瑛宗在北埔的成長記憶。 「文明」的展示與追求 對於未曾接受教育的民眾來說,電燈以及其他各類「文明」事物,意味著某種神秘力量。有本事操縱這股力量的人,也就能夠讓老百姓感到敬畏 —— 有時候,統治者也會利用這點,刻意展示各種各樣的建設成果,藉以表現他們對於「文明」的高度掌控。 1899 年,殖民政府的官員們,便曾帶領一群北臺灣原住民部落的頭目,參觀臺北的現代化建設。鮮少與外界接觸的族人一見到電燈,果然驚愕地開始議論:「日本人是不是連日月都能做出來啊?」——部落領袖的敬佩與懾服,正是這場參訪活動想要達成的效果。 不光是原住民,出身臺中清水地區的著名仕紳楊肇嘉,在 1908 初次造訪臺北時,也初次見識到電燈、電話等新奇事物,並且驚訝到「差不多整夜都沒有睡著」。數年後,返回清水的楊肇嘉開始參與地方政治事務。這段期間,他最積極推動的地方建設計畫就是架設電燈,幫助他的家鄉「從黑暗走向光明」。 1920 年,楊肇嘉正式成為清水「街長」(即當時的鎮長)。在他上任後不久,清水也順利點亮電燈,成為現代化的城鎮。這件事情不僅令楊肇嘉感到寬慰,也為地方上的鄉親父老帶來「歡欣、樂觀和希望」 —— 看來,電燈不只能夠在夜間提供照明,更能幫助一個聚落躋身「文明」行列,為聚落裡的人們創造出進步的自信心。 1939 年臺北新起街市場(西門紅樓)裡燈光燦爛的景象。(圖像來源:Wikipedia) 夜間行動力的提升 驚訝歸驚訝,人們還是很快就接受了電燈,並且適應它所引起的一連串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夜間行動能力的大幅增長。 在電燈出現之前,人類還是擁有蠟燭、油燈、瓦斯燈。只不過,這些照明工具的亮度始終有限。相對來說,沿著街道鋪展開來的電燈,才能真正在現代城鎮裡創造足夠明亮的活動空間。 與此同時,城市的夜間秩序,也因為電燈而變得穩定。每當某個角落在暗夜裡屢屢發生治安事件,地方政府便會藉由裝設電燈、增加照明來減少犯罪機率。此外,電燈對於公共衛生的提振,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1913 年,《臺灣日日新報》上一篇題名為「穢所燃燈」的報導便指出:由於臺北市內有太多路人趁著夜間昏暗隨意便溺,民間組成的「臺北防疫組合」打算動用經費,在特定地點增設電燈,嚇阻這樣的脫序行為。 電燈開始在臺灣廣泛應用的時代,現代的「休閒」觀念逐漸普及,民間消費力也迅速增長。翻開當時的報紙,我們會發現越來越多舉行於夜間的「納涼會」、「商品廉賣會」、「電影放映會」。熱鬧街區裡的商店,更是把營業時間延長到深夜。一些店家則會強調店內擁有先進的電燈照明設備,或設計眩人耳目的電燈裝飾作為廣告看板,藉以招攬顧客。 1937年,一群高校生在臺北京町的燈光之下舉辦遊行的場景。(圖像來源:wikipedia) 「不夜城」與尚未點亮的農村 "輝煌的電光,漸漸地逞威,要代替太陽支配世界了。" 如同文學家王詩琅的小說《夜雨》所述,在現代世界裡,電燈宛若暗夜裡的太陽,形塑了我們的生活樣貌。日治時期的報刊或詩詞,經常會用「不夜城」這個詞,來描述裝設電燈之後的城鎮景況。當黑夜如同白晝一樣光亮,夜晚便不再是理所當然的休息時間,而能夠創造更豐富的生活內容。 根據總督府的統計報告, 1905 年,臺灣使用的電燈數量,大約只在 5000 盞左右。到了 1940 年,這個數字已經成長了 60 萬盞。 35 年間,整座島嶼在夜晚所能獲得的光亮,增加了百倍有餘。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些變化,並非遍及整座島嶼。二戰結束以前,臺灣的電燈普及率其實只達到 35% - 40% 左右。很長一段時間,許多鄉村地區仍使用著油燈與蠟燭,直到 20 世紀後期才陸續因為「農村電化」而進入電燈時代 —— 那就是之後的篇章所要講述的另一個故事了。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Betty C. Monkman, “The White House Gets Electric Lighting, 1891,” The White House Historical Association website. 王學新編,《日治時期臺北桃園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之一:理蕃政策》,南投: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11。 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臺北:三民,2004。 吳政憲,《繁星點點:近代台灣電燈發展(1895-1945)》,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4。 Jane Brox著,田菡譯,《光明的追求:從獸脂、蠟燭、鯨油、煤氣到輸電網》,臺北:臉譜,2020。
2025.07.30
橫越中央山脈的電力聖火——1951年的「成功火炬」傳遞儀式
1952 年 1 月,《台電勵進月刊》的封面,刊登了一張頗有意思的照片。照片裡,當時的行政院長陳誠,正在「東西輸電線」乙線的竣工典禮當中,用雙手接過「成功火炬」。 原來, 1951 年底,東西輸電線工程中以木桿架設的乙線已經完成,島嶼東西兩側的電網即將首次串聯。對於臺灣電力發展史而言,這無疑是個值得慶祝的時刻。也因此,台電的「東西線工程處」,發想了一個十分特別的慶祝活動 —— 他們決定沿著東西輸電線,舉行一場跨越中央山脈的火炬輸送儀式! 1952 年 1 月的《台電勵進月刊》,封面以「東西綫竣工典禮成功火炬呈獻陳院長」為題。(圖片來源:《台電勵進月刊》,第61期) 傳遞聖火,很可能是仿效當時的臺灣省運動會。從 1949 年的第四屆省運會開始,各縣市的體育選手每年都會集體動員,將火炬接力運送到當屆運動會的舉行地點。而這類報導,在當時的報刊雜誌當中,總是十分顯眼。此外,聖火的傳遞,亦與電力輸送的意象頗為相符,援引這種儀式來慶祝東西輸電線首次啟用,似乎也相當合理。 1951 年 12 月 15 日,「東西線工程處」的東區工事組組長楊金欉帶領著八名同仁,在花蓮北方的立霧發電所(即今日的東部發電廠立霧機組)點燃寫有「台電」字樣的火炬之後,便朝著市區的台電東區管理處出發。後來,再轉往銅門發電所(即今日的東部發電廠銅門機組),走向能高越嶺道。 一行人擎著火炬走向海拔兩千多公尺高的山區,經過兩天時間,才終於來到能高鞍部,並由西區工事組組長王萬得帶隊接棒,將聖火繼續送到南投霧社、再帶往東西輸電線的西部端點 —— 萬大發電所。 手持「成功火炬」的西區工事組組長王萬得。(圖片來源:《台電十年》) 12 月 19 日上午,火炬抵達典禮現場,呈獻給行政院長陳誠,繼而交由台電總經理黃煇點燃會場當中的火炬臺。至此,這場跨越島嶼脊梁的「成功火炬」遞送儀式,終於大功告成,東西輸電線乙線,也在當日中午正式啟用。 今天,東西輸電線已卸下「東電西送」的任務,但是,當年台電前輩克服萬難、完成這項艱鉅工程的故事,不應被我們遺忘。2013 年,台電舉行的「舊東西輸電線一甲子慶祝活動」,重現了當年的「成功火炬」傳遞儀式。未來,東西輸電線所遺留的文化與精神遺產,也將持續由每個世代的台電人持續守護,永續傳承。 「成功火炬」抵達萬大電廠,象徵「東電西送」的計畫已然實現,當時的報紙亦將這一重大新聞消息列為頭版頭條。(圖片來源:翻攝自《中央日報》,1951年12月20日,第1版)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台灣電力公司委託,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執行,《「四大電力場域文化資產清查委託服務案」舊東西線輸電線路期末報告》,2019。 林欣誼、陳歆怡著,《古道電塔紀行:舊東西輸電線世紀回眸》,臺北:台電,2018。
2025.07.28
【臺灣百年電業史話04】電力公司
電力是現代人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但這樣的能源,應該由誰來提供,則沒有標準答案。 生活在今日臺灣,我們多半已習慣由國營事業來擔任這樣的角色。但若回顧歷史,臺灣第一家電力公司,其實是個民營企業。而在 20 世紀前期,整個臺灣也曾存在著大大小小的民營電力公司。這是怎麼回事呢? 未曾發電的「臺北電燈株式會社」 1895 年,臺灣正式成為日本領土。新的殖民地,必然會有大量的建設工程,需要民間資本與人力投注。許多日本人瞄準這個機會,帶著家當來到這座島嶼,打算在新天地裡闖出新事業。 這當中,有個人物名叫山下秀實,他在臺灣參與創辦過不少事業,包括臺灣第一家電力公司「臺北電燈株式會社」。 1896 年 11 月,由他親筆書寫、呈送總督府的申請書,直到今天也仍然保存著。 從當時的新聞報導來看,「臺北電燈」的運作十分積極。他們找來著名的臺籍仕紳李春生、辜顯榮等人出資認股,還嘗試找人修理劉銘傳時代所遺留下來的發電機(但沒成功)。 1897 年 9 月,他們甚至已經開始刊登廣告,宣傳公司即將提供的電燈使用服務,邀請民眾前來登記預約。翌年 2 月,他們又在報紙上發布了火力發電廠的工程招標消息,看起來,整個臺北似乎很快就能接通電源,享受電力帶來的好處。 然而沒過多久,「臺北電燈」便黯然發布了解散聲明。根據學者吳政憲的考察,這家公司雖然制定了諸多計畫,但受到 1898 年日本經濟恐慌的影響,即便山下秀實在臺灣、日本兩地奔走,所能募集的資金仍嚴重不足。公司清算之前,甚至連發電機也還沒來得及購買。 總而言之,「臺北電燈」雖然是臺灣史上第一家電力公司,但它其實連一度電也未曾產出。不過,該公司的建設計畫,是要為臺灣引進當時才剛開始在全世界普及的交流電系統。假若山下秀實真的能夠找到金主,臺北的各個街衢或許會提早亮燈,近代臺灣的電力事業也會更早開始起步。 1896 年 11 月 24 日,山下秀寬親筆書寫的「電氣燈布設及該會社設立願」。(圖像來源: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 從「臺北電氣株式會社」到「臺北電氣作業所」 不過,懷抱著雄心壯志、想要點亮臺北的日本人,並不僅只有山下秀實。而且,在後來的報紙輿論裡面,人們還提出了不同於「臺北電燈」的建設方案,也就是要利用臺北南端的新店溪水系,建造水力發電廠。 1903 年,著手行動的實業家名叫土倉龍次郎,他同樣是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初便渡海前來,尋求發展機會。在日本,土倉家族經營的森林產業規模極其龐大,事業版圖甚至延伸到中國等海外地區。 在臺北,土倉龍次郎也承繼家族使命,投入了林業開發。他相中了新店溪上游的青綠群山,帶著一群工人開採樟腦、植樹造林。既然已經在這個地方進行開發,他便順勢向總督府提案,在 1903 年登記成立了「臺北電氣株式會社」,並啟動龜山水力發電所的建設計劃。有趣的是,前面提到的山下秀實,亦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 不過,土倉龍次郎的「臺北電氣」,其實比山下秀實的「臺北電燈」還更短命。僅僅不到一年時間,它便也迎來了解散命運。同樣按照吳政憲的考察,這是因為土倉家族在中國的礦業投資慘遭重挫,連帶使得土倉龍次郎能夠運用的資金大幅縮減。此外,「臺北電氣」在成立之初,便受迫於總督府的壓力,必須與其他商人合資。 總而言之,土倉龍次郎很快就從日本找來「京都電燈會社」,打算轉讓手中持股。沒想到總督府當機立斷,決定直接收購「臺北電氣」,龜山水力發電所的建設工程,也由政府來繼續推動。 官營與民營之間 就這樣,民營的「臺北電氣株式會社」,搖身變成官營的「臺北電氣作業所」。這個由政府經營的電力公司,後來繼續演變成「臺灣總督府作業所」,其事業範圍也已不只侷限在臺北。南部的竹仔門發電所、土壠灣發電所,中部的后里發電所,也都由它負責營運。 單憑總督府的「作業所」,要完成電力建設普及於全島的目標,實在有點困難。為此,總督府還是決定開放民間資本來參與經營各地區的電力事業。 受惠於 1910 年代歐洲戰爭帶來的「大戰景氣」,也有更多民間企業願意擴大投資,於是,臺灣許多具有一定規模的城鎮,相繼成立了民營電力公司。來自日本的「川北電氣」亦趁勢揮軍臺灣,成為諸多民營公司的股東或設備供應商。與此同時,官營的「作業所」,也在 1919 年為了由官民合營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所取代。 民間公司的經營能力各自不同,許多地方的民營電業經常因為服務品質低落,而使民眾大為不滿。譬如 1927 年,「嘉義電燈會社」的發電設備損壞,歷時三個多月仍無法修復。這段期間,整個嘉義只有市區能勉強維持供電,鄰近的民雄、大林、北港等地則始終無電可用。此外,各地的民營電力公司,也不時能夠見到頻繁停電、服務消極怠惰等等負面新聞。 無論如何,所有這些電力公司,在日治中、後期逐漸合併為數個不同的集團。到了二戰期間,為了因應戰爭需要,「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更接連併入了餘下兩個民營電力公司,實現了電力一元化。這樣的整併狀態,也成為戰後台電公司的事業經營基礎。 總的來說,日治時期臺灣的電力事業,在民營與官營之間經歷了數個不同階段。我們會發現,不論是日本的經濟恐慌、日本企業的東亞布局、乃至於歐洲戰爭等等因素,也都在不同時期,牽動著臺灣電業史的發展。 1911 年「嘉義電燈株式會社」的設立,是嘉義地方電力史的開端。(圖像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吳政憲,《繁星點點:近代台灣電燈發展(1895-1945)》,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4。 林蘭芳,《工業化的推手——日治時期臺灣的電力事業》,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3。
2025.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