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曾經想要參加國家考試,成為台電公司的一份子嗎?
不只是今天的臺灣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面,在台電工作,對於普遍的臺灣人來說都是相當具有吸引力的一個生涯選擇。這是因為台電總是用心地照顧每個成員。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會提供相當不錯的員工福利。
不過,每個時代的台電人,所享有的福利自也不盡相同。比方說,1947年的台電員工,就享有一項特別待遇:配發布料!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典藏的一件檔案所示:1947年9月,台電公司訂立了「申請員工發給布料須知」,針對當時在台電供職的4394名正式員工各別發給布料一套。職員無論男性女性,都可以拿到「米色蔴膠布」六碼。如果是技術工人,男性獲得的是「藏青斜紋布」五碼,女性則獲得「米色蔴膠布」五碼。
在戰後初期的臺灣,布料是相當具有價值的民生物資。能夠配發布疋、縫製新衣,對人們來說必然是很不錯的一項福利。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件檔案當中,我們會發現時任電機處處長的孫運璿先生,也以「週會秘書」身分參與了這個向員工配發布疋的討論會議。而會議的決議事項還是由他代表,行文給台電的總務處呢!
公開於「國家檔案資訊網」的「台灣電力公司各單位三十六年九月申請發給員工布料須知」。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檔號:A313310000K/0036/49/1,檔案起迄日期:民國36年09月11日~民國3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