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6年成立以來,台電持續推動臺灣全島的電力建設,過程裡也留下了大量的文書檔案,除了台電內部典藏以外,另有許多戰後初期的相關資料,已公開在國家檔案管理局的「國家檔案資訊網」上。透過這些歷史材料,我們可以看見哪些有趣的台電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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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竊電,人人有錢?1950年代存續迄今的「密告獎金」
作者:陳韋聿 2023 年 11 月,臺中市一處挖掘虛擬貨幣的機房,遭檢調單位查獲「竊電」。也就是說,經營該機房的業者,擅自破壞了台電布設的電力供輸網絡,再私接電線到機房當中。一年下來,其所竊取的電力高達 1170 萬度。若換算成電費,竟然將近八千萬元! 其實長期以來,「竊電」都是令台電備感頭痛的問題。畢竟輸電線路遍布臺灣各個角落,要全面監控這些線路,防範竊電行為,並不是容易的事。為了防堵日益猖獗的民間竊電,政府早在 1952 年即已頒訂《處理竊電規則》,台電內部也不斷發想各種方法。 譬如 1950 年出版的第 46 期《台電勵進月刊》就刊登了一篇文章,題名為〈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提出了各種可行方案,譬如加固電錶的結構,使有心人士無法上下其手;增加稽查人力,指派專責巡察竊電情事的工作人員等等。 另外,文章當中還提到台電當時採用的一種辦法,是透過高額的密告獎金,鼓勵民眾告發左鄰右舍的竊電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密告獎金」,迄今也仍然存在——根據 2010 年公布、 2019 年修正的台電〈追償電費處理要點〉第五條,若有竊電情事,「經人舉發而查獲之案件,就追償電費收入之淨額提撥百分之十作為舉發人密告獎金」,每案最高以十萬元為限。 2020 年 6 月,雲林線警察局斗南分局就曾因為破獲轄區內的竊電案件,獲得台電頒贈這項獎金呢! 隨著科技進步,近年來台電開始致力打造「智慧電網」,透過自動回傳的用電資訊,系統可以判斷出哪裡出現異常情況,使竊電無所遁形。 2024 年以後,台電將會投入 80.9 億經費,加速智慧電網的布建。這一新世代的工程完竣之後,竊電的「密告獎金」,恐怕就再也派不上用場了吧! 1950 年刊登於《台電勵進月刊》的〈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查竊電 台電:不只警方、民眾檢舉也能領獎金〉,「自由時報」網站,2020年6月29日發布。 〈台電3年砸近81億 加速布建智慧電網〉,「中時電子報」網站,2023年3月27日發布。
2024.02.01
橫跨中央山脈的電力之路──台電舊東西線的故事
作者:謝達文 說起臺灣戰後經濟發展的故事,你會想到怎樣的景象呢? 我們最熟悉的畫面,可能是高雄港邊忙碌的工人,或者是歌曲〈孤女的願望〉裡臺北這座人們口中的「繁華都市」,以及都市裡正要聘請新人的工廠。除此之外,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人了解到近代臺灣工業發展背後「以農養工」的歷史背景,知道工業發展的資金大量來自農業部門,源於從南到北、從蘭陽平原到屏東平原上一片又一片的稻田。 至於花蓮縣秀林鄉的木瓜溪流域、南投縣仁愛鄉的霧社溪畔,以及位於兩地之間、屬於中央山脈的能高山呢?我們大部分人只會聯想到自然景色:慕谷慕魚、奧萬大、能高越嶺道。 聽來與經濟發展關係似乎不大,但其實這些地方的貢獻十分關鍵,我們大多數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為他們的貢獻完全隱身幕後。 西部經濟發展的幕後功臣,是花蓮到南投的電力輸送 戰後初期,臺灣的發電模式以水力發電為主,而在這方面,台灣東部的條件較優,日治時期已有十座發電廠。相較之下,尚在工業起步的過程中的西部,電力供應便較為受限,台電於是規劃東電西送,要從位於花蓮的銅門電廠「送電」至南投萬大電廠,再進一步供給西部使用。 為此,台電必須興建東西聯絡輸電線,然而這樣的工程絕不容易。線路全長就高達45公里,已經超過馬拉松賽道的全長。即使位於平地,這也不是一項輕鬆的工程,何況東電西送要面對的地勢屬於山地;除了須經過知名的能高山外,部分區段高達海拔2580公尺,約等於5座台北101的高度,更是讓難度增加不只一個等級。 正是因為道路險阻而且漫長,工程人員必須臨機應變,面對各式各樣的困難。舉例而言,工程人員若要與夥伴溝通,因為彼此距離太遠,怎樣大喊也往往沒有用,但他們又並未獲配無線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遂發展出以旗子傳達重要指令的一系列遠距溝通辦法。以不同旗號象徵不同動作,比如看見紅旗就代表必須立刻停下手邊工作,遠距聯繫的難關才終於被克服。 要搭起輸電線,還得先在山裡開闢道路 除了輸電線長度和海拔高度以外,台電工程人員還面對另一項困難:在50年代初期,這段路僅有前19公里設有道路,而且也只不過是勉強可供車輛行駛的泥土路而已。因此,只要過了屯原一帶,工程車便無法進入。在這種情況之下,人員、器材究竟要如何通行? 為了讓工程順利進行,在建立輸電線之前,台電工程人員必須先自行修築道路,而道路的長度自然不能只有45公里而已。為了這項工程,台電動用上萬人次上山開闢「巡視路」,於1951年3月竣工,道路全長75公里,約等於國道從臺北到新竹的總長。 至於開路過程中所鋸下的樹木,台電也直接加以利用,讓這些木材成為支持輸電線的電線桿,解決了臺灣當時缺乏自有電桿的困境。 1951年11月底,在巡視路完成短短8個月後,「乙線179座雙桿型木柱線路」就已完工並開始送電,臺灣東西電力自此連通。到了1953年9月,「甲線127座細腰捻轉型鐵塔線路」也宣告完工。 日後,西部也陸續設有越來越多發電廠,但在戰後經濟建設最初的關鍵時期,臺灣西部因為東電西送的工程,因而有更穩定的供電來源。從花蓮到南投,45公里的輸電線、75公里的巡視路、上萬名的台電工程人力,承擔了戰後臺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關鍵任務。 回到本文開頭所述的臺灣戰後經濟發展景象,無論是臺北的繁華都市景象,或者都市裡正在崛起的工廠,這些榮景的出現,其實都需要電力系統的支持。而東電西送的工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股隱形動力,也是值得我們銘記與緬懷的一段故事。 搭配影片:
2024.07.26
繳電費才能換新燈泡?關於電費催繳的歷史趣聞
您這期的電費已經繳納了嗎?今天,「繳電費」對我們而言,已是生活裡稀鬆平常的一件小事。不過,若回到日治時代初期,臺灣的電力建設才剛起步,城市裡的人們也才剛開始使用電力時,要讓民眾養成按時繳電費的習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905 年 7 月,從「龜山水力發電所」輸送電力到臺北市區的線路終於完工,由總督府營運的「臺北電氣作業所」,也開始提供電燈、電扇的租賃服務,並向民眾收取電費了!然而一年過後,《臺灣日日新報》卻開始出現民眾遲繳電費,作業所催繳數次仍舊置之不理的消息。迫於無奈,作業所只能依循前不久才剛頒布的《電氣使用章程》,針對那些不繳錢的用戶,祭出「中止送電」處分。 1906 年 8 月 1 日,《臺灣日日新報》上的一則報導就曾提到,當時許多用電戶「經數次催納料金,仍置之不理」。於是,臺北電氣作業決定針對這些用戶予以「停送電力」 —— 這些人,可能是史上第一批被電力公司強制斷電的臺灣人! 民眾遲繳電費顯然不是個案。 1906 年 10 月,臺北電氣作業所就在《臺灣日日新報》的頭版刊登「特別廣告」,嚴正昭告社會大眾:「電氣諸料金,切宜依期繳納,不可有誤!」 有趣的是,電氣作業所為了催收電費,也想出諸多手段。根據 1915 年的一篇報導,有些時候,作業所會請地方政府或警察單位直接上門找人,還有人想到要徵收「督促料」,也就是電費遲繳的罰金。今天,這種罰金被稱為「遲延繳付費用」,名字雖然不同,逾期要罰錢的道理仍是一模一樣。 日治時期,各地方的電力事業由民間自主經營,有些電力公司對於沒有按照約定繳錢的用戶,便採取強硬態度。 1921 年,宜蘭地區的「臺灣電氣興業株式會社」便有這類新聞傳出。據說,只要用戶遲繳電費半個月,就會有公司主管帶著技工上門強制斷電,讓商店直接無法做生意。這種強悍的作法,讓許多地方民眾不甚諒解,甚至稱他們為「蠻人會社」! 不過,早期臺灣的電力公司,其實還有一個辦法能夠對付不繳錢的民眾,就是凍結燈泡交換權利。 20 世紀初期,燈泡的製造品質仍不理想,常常用了個數月就得去電力公司更換新品。針對遲繳電費的用戶,電力公司就有權不讓你交換新燈泡——想換新的?先繳電費再說吧! 1906 年「臺北電氣作業所」刊登報紙廣告,勸導民眾按期繳納電費。(圖像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 參考資料 〈停送電力〉,《臺灣日日新報》,1906年8月1日第3版。 〈特別廣告〉,《臺灣日日新報》,1906年10月27日第1版。 〈電球交換料低減〉,《臺灣日日新報》,1915年7月1日第2版。
2025.06.17
迷路就找電線桿?「電力座標」的小知識
出門在外,只要打開手機裡的地圖軟體,我們很快就能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不過,如果有一天你迷路於深山之中,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你擺脫困境呢? 一個簡便的辦法是:尋找附近的電線桿或變電箱!實際上,台電的這些設備,都有各自的編號數字,這些數字代表著所謂的「二度分帶座標」。懂得換算方法的話,配合相應的地圖工具,就可以透過寫在這些設備上的「電力座標」得知自己的位置。如果手邊的電話仍然可以撥通,那麼只要將這組數字提供給警消單位,搜救人員也很快能夠知道你的位置! 如何判讀「電力座標」呢?根據台電公司發布的《電力小學堂》影片,「電力座標」其實是運用所謂的「二度分帶座標」系統,台電將臺澎金馬等地區切分成所謂的數個不同分區,只要以電線桿上的英文字母與數字做對照,就能掌握自己的位置。比如下圖中的「K6870」代表這一電線桿位於臺灣中部K區內的第6870圖號區,「HE68」則是「K6870」圖號區內更精細的座標位置。按照這個方法,可準確定位到一平方公尺內的範圍呢! 尋找「電力座標」是個非常實用的求生技巧。在臺灣的新聞報導當中,我們能夠發現許多利用「電力座標」脫困的案例。下次出門爬山的時候,不妨在電線桿上面試著練習找找看「電力座標」在哪裡,或許有一天,這些數字也可以幫上你的忙呢! 台電公司製作的《電力小學堂》影片,對於「電力座標」有更進一步的介紹。(影片連結) 電線桿上的「K6870 HE68」即為「電力座標」。(圖像來源: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網站)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敏督利風災受困58人 靠電力座標獲救〉,「自由時報」網站,2010年3月7日。 《電力小學堂》第2課 山區迷路就靠電力座標,「台電影音網」YouTube頻道,2018年6月1日發布。 蕭景文,《牽電點燈:逐步踏實的配電大業》(臺北:台電,2020),頁119-120。
2023.12.27
【稽查員】林煥東先生的故事
「竊電」在今天的臺灣,仍舊時有所聞。民間的竊電行為,每每為台電帶來鉅額損失,也因此,稽查竊電的工作就顯得至為重要。《牽電點燈:集光發熱的用電服務》這本書,收錄了林煥東先生的訪談,他曾經是台電彰化區營業處的稽查股長。讓我們透過他的口述,來認識竊電稽查的工作吧! - 長久以來,竊電一直讓台電很受傷,每年因為線路損失就高達數10億。所謂「線路損失」是指由台電變電所所送出的電力,與台電售電度數之間的差距,這中間包含自然原因(變壓器銅鐵損或線路阻抗等)及人為因素(竊電或負載不平衡等)。追償電費困難重重 內憂外患需弭平竊電行為過去在少數地區極為猖獗,其中大多數是養殖業者所為,曾經身為彰化區營業處稽查股長的林煥東表示,南部早期很多魚塭,就有竊電的風氣,後來這不良歪風吹到中部地區。這些沿海養殖業者,因魚塭水車24小時都得運轉,電費所費不貲,為了節省成本,讓竊電集團有機可乘。林煥東表示,據他所知竊電方法有20幾種, 簡單的如拉線路,改電表。常見手法以物理電學原理,讓電表轉速變慢,或以鱷魚夾讓電流不經過電表,近幾年來竊電手法又翻新,破壞封印鎖、折彎計量蝸桿、拔除電表內部線路和裝遙控器等,防不勝防。 竊電在現代臺灣仍時有所聞。(圖像來源:公視新聞網) 對於台電如何知道電被竊?林煥東表示,現在有電腦,度數稍有異常馬上知道,早期主要是靠民眾密報,二來靠抄表員或員工的敏感度,才能發現狀況。一經查緝成功,無論舉報者是一般民眾或台電員工,都可獲台電追償金額十分之一報酬,不過為求公平,後來台電取消了員工密報獎金。密報獎金其實挺誘惑人。林煥東說,他遇過1 位聰明絕頂,卻非常惡質的內賊,黑白兩道都熟,利用自己工作之便與專業,幫客戶竊電,先中飽私囊,經過約1 年再去檢舉,當時密報的酬勞是追償電費的20%,兩頭賺的結果,公司將其免職。 會偷電,表示「貪」,貪念、貪心,一般住家因為用電少,比較不需要貪小便宜。「有一家小吃店,生意不錯,我也與他們熟識。有一天,竊電集團來招攬業務,問老闆,怎麼不裝冷氣?老闆說,電費太貴了啊!在竊電集團鼓吹下,利字當頭,沒兩三下就被說服了。」林煥東說。1 年後,這間小吃店竊電被抓到,小吃店老闆來到區營業處稽查股交錢,看到林煥東嚇一跳,問他怎麼在此?林煥東回答說:「我是稽查股長,你不知道嗎?」 在擔任稽查股長期間,林煥東查過追償電費最高的大概6、700 萬元,是家工廠,工廠的裝置容量大約有幾百馬力。另一間工廠也曾經竊電高達2,000 多萬元,當時一直苦於沒有證據,因為工廠很聰明,特地派人看顧電表,這算盤打下來,絕對划算,只要知道電力公司要來,馬上消滅證據。幾次過招之後,台電依然沒輒。不過多行不義必自斃,最後還是沒有採集到工廠不法行為證據,而是工廠自行倒閉。 在台電,負責追查竊電不法行為的稽查人員,「過去有稽查獎金,因為賣命啊!」林煥東說。稽查出外查緝竊電,除平常上下班時間,有時也需要在月黑風高的夜晚,冒著危險查封電表,當場拍照存證。需要超強體力,又要犧牲奉獻,面對的常是非理性、不友善、不妥協的民眾,有時還會被毆打成傷。 彰化曾是全臺灣竊電最高之處,當時其他區營業處稽查股人員大約3、4 人,彰化區營業處卻多達10 幾個人,可見業務之繁忙。其他區營業處還會到此觀摩,請教稽查股如何抓竊電者,不過現在風氣已有稍減。 林煥東表示,當稽查股長其實很辛苦,他是彰化當地人,有點人脈,「但還是常得和立委、民意代表周旋。」許多人被查到竊電後不甘心,會找民意代表來關說。「有時1天關說案件多達10 餘件,民代很兇,一來就氣呼呼地開罵:你們這些稽查很惡質!某某立委的樁腳都不去抓,就來抓我的樁腳!」林煥東覺得太可笑:「這怎麼可能?稽查怎麼可能知道用戶是誰的樁腳嘛!」林煥東當時對民代的回應也很幽默:「不然,這個要處理很簡單,你請用戶在電表寫上是XXX的樁腳。」 林煥東笑說,「民意代表通常氣焰高張,但是立委來找我,都會碰壁,我堅持不讓關說。」 台電台北南區營業處處長蔡志孟(編按:現為台電公司副總經理)表示,2017 年《電業法》修法後,《處理竊電規則》改名為《違規用電處理規則》,所以現在不說竊電,比較符合時宜的說法是「違規用電」。 身為高階主管,難免碰到不少民意代表替選民出面,「這是我好兄弟,算便宜一點啦!」「就稍微借一下電嘛!」蔡志孟苦笑:「委員,我1 條饋線送出來的電,50%的電都不見了,這未免也借太多了吧?」還有民代振振有詞地說:「怎麼可以說我的選民是賊?」 違規用電的問題,不是抓到現行犯就完事,重要的是要追討這些消失的電費。怎麼討回來?可不能像討債公司蠻橫無理,而是得高EQ,有時還得慢慢磨,好說歹說。 林煥東曾經手一案件,某民代開店,營業沒多久被查到竊電。他到現場後,店家把電表弄壞,自己先行報價:「5 萬讓你們罰!」 社會大學混久了,林煥東一看這苗頭,知道得先說好話,「您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怎麼會偷電呢?」一句話就堵住了對方的嘴。林煥東繼續說:「董事長只看賺多少錢,根本不會管細部,對不對?應該是執行者想省成本;而且電表在裡面,有守衛看守著,我們也不可能誣賴⋯⋯。」這麼一安撫,對方原本囂張的氣焰漸減,本來還想讓電氣技術人員來算出實際數字,林煥東直接核算,他一聽就說:「大約100 來萬,是吧?」林煥東說,「我確認一下,差不多大概是這個數字,跟他講了正確金額後,並且讓他分12 期支付,一般最高是6 期,但我通常會通融,讓他們慢慢付。」對方當場就請會計開了支票。 當林煥東跟經理報告說,此件已經處理完畢時,經理還覺得太不可思議,這麼棘手的事,這麼快就解決了?至於那些竊電者,有沒有耍賴不交追償電費的?林煥東說,不交錢,很簡單,就送法院。不過,在他當稽查股長期間,包括前任積欠的未收款,還有他任內的案子,所有帳目都是收齊的,「這就厲害了吧?」他有點自傲地笑著說。他的原則是,不要本票,拿支票來。後來他離開稽查股長之位,繼任者常抱怨,收這些帳款好痛苦,太難了。 追查帳款的技巧就是溝通,有時跟對方也要互道江湖,太斯文反而收不到,林煥東自認拿捏得很好,「你偷我們這麼多電,沒抓到算你的,抓到當然就算我們的。」 ——節錄自楊菁菁,《牽電點燈-集光發熱的用電服務》(臺北:台電,2020),頁68-74。
2024.04.01
韓戰幫忙臺灣蓋了一座發電廠?美援貸款與天冷工程
1950年6月,北韓的軍隊突然向南韓發動攻擊。短短三個月內,他們便接連打下了好幾座大城市,幾乎要使南韓陷入滅亡,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韓戰」。 眼看朝鮮半島即將被共產國家給占領,美國當即介入了這場戰爭,幫助南韓挽回頹勢。與此同時,美國也宣布調派「第七艦隊」進入臺灣海峽以嚇阻中國,促使他們打消進攻臺灣的念頭。這件事情,深刻影響了近代臺灣的命運。而今天的我們,對於這段歷史也都已相當熟悉。 不過,除了派兵協防以外,美國提供了大量的金錢與物資援助,希望透過這些所謂的「美援」,維持臺灣的穩定發展,並加速各個方面的現代化建設。其中,位於天冷地區的「天輪發電廠」(即今日的「大甲溪發電廠天輪分廠」),就是美援貸款下的產物! 實際上,天輪發電廠的建設,在日治晚期便已展開。但二戰結束以後,臺灣仍處於重建階段,天冷的發電廠建設工程便始終被擱置。直到韓戰爆發之後,天冷工程很快得到美援挹注並迅速復工,使臺灣的電力更為充沛。 回顧歷史脈絡,我們會發現天冷工程是因為美援才得以繼續進行。而之所以會有美援,則要追溯到韓戰的爆發——這樣說起來,這場發生在遙遠北方的戰爭,其實以一種迂迴曲折的方式,幫忙臺灣蓋了一座發電廠呢! 落成於1952年的天輪發電廠。(圖像來源:Eric Deng@Wikipedia)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李瑞宗,《大甲溪:水電俱樂部》(臺北市:台電,2018),頁67-69。
2024.03.18
【臺灣百年電業史話04】電力公司
電力是現代人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但這樣的能源,應該由誰來提供,則沒有標準答案。 生活在今日臺灣,我們多半已習慣由國營事業來擔任這樣的角色。但若回顧歷史,臺灣第一家電力公司,其實是個民營企業。而在 20 世紀前期,整個臺灣也曾存在著大大小小的民營電力公司。這是怎麼回事呢? 未曾發電的「臺北電燈株式會社」 1895 年,臺灣正式成為日本領土。新的殖民地,必然會有大量的建設工程,需要民間資本與人力投注。許多日本人瞄準這個機會,帶著家當來到這座島嶼,打算在新天地裡闖出新事業。 這當中,有個人物名叫山下秀實,他在臺灣參與創辦過不少事業,包括臺灣第一家電力公司「臺北電燈株式會社」。 1896 年 11 月,由他親筆書寫、呈送總督府的申請書,直到今天也仍然保存著。 從當時的新聞報導來看,「臺北電燈」的運作十分積極。他們找來著名的臺籍仕紳李春生、辜顯榮等人出資認股,還嘗試找人修理劉銘傳時代所遺留下來的發電機(但沒成功)。 1897 年 9 月,他們甚至已經開始刊登廣告,宣傳公司即將提供的電燈使用服務,邀請民眾前來登記預約。翌年 2 月,他們又在報紙上發布了火力發電廠的工程招標消息,看起來,整個臺北似乎很快就能接通電源,享受電力帶來的好處。 然而沒過多久,「臺北電燈」便黯然發布了解散聲明。根據學者吳政憲的考察,這家公司雖然制定了諸多計畫,但受到 1898 年日本經濟恐慌的影響,即便山下秀實在臺灣、日本兩地奔走,所能募集的資金仍嚴重不足。公司清算之前,甚至連發電機也還沒來得及購買。 總而言之,「臺北電燈」雖然是臺灣史上第一家電力公司,但它其實連一度電也未曾產出。不過,該公司的建設計畫,是要為臺灣引進當時才剛開始在全世界普及的交流電系統。假若山下秀實真的能夠找到金主,臺北的各個街衢或許會提早亮燈,近代臺灣的電力事業也會更早開始起步。 1896 年 11 月 24 日,山下秀寬親筆書寫的「電氣燈布設及該會社設立願」。(圖像來源: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 從「臺北電氣株式會社」到「臺北電氣作業所」 不過,懷抱著雄心壯志、想要點亮臺北的日本人,並不僅只有山下秀實。而且,在後來的報紙輿論裡面,人們還提出了不同於「臺北電燈」的建設方案,也就是要利用臺北南端的新店溪水系,建造水力發電廠。 1903 年,著手行動的實業家名叫土倉龍次郎,他同樣是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初便渡海前來,尋求發展機會。在日本,土倉家族經營的森林產業規模極其龐大,事業版圖甚至延伸到中國等海外地區。 在臺北,土倉龍次郎也承繼家族使命,投入了林業開發。他相中了新店溪上游的青綠群山,帶著一群工人開採樟腦、植樹造林。既然已經在這個地方進行開發,他便順勢向總督府提案,在 1903 年登記成立了「臺北電氣株式會社」,並啟動龜山水力發電所的建設計劃。有趣的是,前面提到的山下秀實,亦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 不過,土倉龍次郎的「臺北電氣」,其實比山下秀實的「臺北電燈」還更短命。僅僅不到一年時間,它便也迎來了解散命運。同樣按照吳政憲的考察,這是因為土倉家族在中國的礦業投資慘遭重挫,連帶使得土倉龍次郎能夠運用的資金大幅縮減。此外,「臺北電氣」在成立之初,便受迫於總督府的壓力,必須與其他商人合資。 總而言之,土倉龍次郎很快就從日本找來「京都電燈會社」,打算轉讓手中持股。沒想到總督府當機立斷,決定直接收購「臺北電氣」,龜山水力發電所的建設工程,也由政府來繼續推動。 官營與民營之間 就這樣,民營的「臺北電氣株式會社」,搖身變成官營的「臺北電氣作業所」。這個由政府經營的電力公司,後來繼續演變成「臺灣總督府作業所」,其事業範圍也已不只侷限在臺北。南部的竹仔門發電所、土壠灣發電所,中部的后里發電所,也都由它負責營運。 單憑總督府的「作業所」,要完成電力建設普及於全島的目標,實在有點困難。為此,總督府還是決定開放民間資本來參與經營各地區的電力事業。 受惠於 1910 年代歐洲戰爭帶來的「大戰景氣」,也有更多民間企業願意擴大投資,於是,臺灣許多具有一定規模的城鎮,相繼成立了民營電力公司。來自日本的「川北電氣」亦趁勢揮軍臺灣,成為諸多民營公司的股東或設備供應商。與此同時,官營的「作業所」,也在 1919 年為了由官民合營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所取代。 民間公司的經營能力各自不同,許多地方的民營電業經常因為服務品質低落,而使民眾大為不滿。譬如 1927 年,「嘉義電燈會社」的發電設備損壞,歷時三個多月仍無法修復。這段期間,整個嘉義只有市區能勉強維持供電,鄰近的民雄、大林、北港等地則始終無電可用。此外,各地的民營電力公司,也不時能夠見到頻繁停電、服務消極怠惰等等負面新聞。 無論如何,所有這些電力公司,在日治中、後期逐漸合併為數個不同的集團。到了二戰期間,為了因應戰爭需要,「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更接連併入了餘下兩個民營電力公司,實現了電力一元化。這樣的整併狀態,也成為戰後台電公司的事業經營基礎。 總的來說,日治時期臺灣的電力事業,在民營與官營之間經歷了數個不同階段。我們會發現,不論是日本的經濟恐慌、日本企業的東亞布局、乃至於歐洲戰爭等等因素,也都在不同時期,牽動著臺灣電業史的發展。 1911 年「嘉義電燈株式會社」的設立,是嘉義地方電力史的開端。(圖像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吳政憲,《繁星點點:近代台灣電燈發展(1895-1945)》,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2004。 林蘭芳,《工業化的推手——日治時期臺灣的電力事業》,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03。
2025.08.30
為什麼電費的臺語叫「電火錢」?早期臺灣的「包燈」制度
你知道各種日用雜費的臺語應該要怎麼說嗎? 乍看之下,這個問題好像十分簡單:水費就是「水錢」( tsuí-tsînn ),瓦斯費就是「瓦斯錢」( gá-suh-tsînn )嘛。不過,老一輩的臺灣人,卻習慣把電費說成是「電火錢」( tiān-hué-tsînn )。「電火」指的不是電燈嗎?為什麼臺語裡的電費,會等同於電燈的使用費呢? 其實,這是因為20世紀初期,電力在臺灣剛開始向一般家戶普及的時候,絕大多數人使用的電器就只有電燈。當時,電費的計算方式也不像今天一樣是按表計費,而是採用所謂的「包燈制度」。也就是說,用戶向電力公司直接租用電燈,並且直接繳納一盞電燈的固定月費。 這樣看來,早期臺灣人所繳納的電費,的確就是「電火錢」。雖然後來的電力設備漸趨多元,電表也在1950年代以後日漸普及,但老一輩的臺灣人還是保留了這個習慣,把電費稱作「電火錢」,並且把電費帳單稱為「電火單」( tiān-hué-tuann )。 不僅如此,臺語裡面還有許多與「電火」連綴的詞彙,其實都是類似的情況。像是「電火布」( tiān-hué-pòo )、「電火線」( tiān-hué-suàn )……你還能想到哪些例子呢?一起來找找看吧! 臺語裡的「電火」是一個與「電力」本身息息相關的詞彙。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蕭景文,《牽電點燈-逐步踏實的配電大業》(臺北:台電,2020),頁146-151。
2024.01.29
臺灣現存最古老的發電機,就在這所學校裡!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臺灣島上的第一盞電燈,是清代巡撫劉銘傳的建設成就。那是1888年,劉銘傳邀集一群商人集資創設「興市公司」,並且找來丹麥籍的電氣技師裝設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點亮了臺北城內的街燈。不過,當時為這些街燈供電的發電機,究竟長什麼樣子呢? 臺南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典藏了一部1883-1885年間製造的「愛迪生-霍普金森直流發電機」(Edison-Hopkinson Dynamo),是在1933年由當時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所捐贈。由於這部發電機的原始生產年代與臺北點燈的時間相近,許多人都推測:劉銘傳時代的發電機,或許會是同一型號。 雖然歷史的真相仍難以確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由成大電機系所典藏的這一歷史文物,是目前臺灣所能見到最古老的發電機。有空到臺南,不妨走進成大校園,尋找它的蹤影! 典藏於成大電機系的「愛迪生-霍普金森直流發電機」。(圖像來源:外交部網站)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成大電機系鎮系之寶「愛迪生-霍普金森直流發電機」公開展示〉,國立成功大學網站,2018年4月17日。 〈全球僅3台 成大收藏古董發電機亮相〉,中央通訊社網站,2018年4月17日。
2024.04.15
日治臺灣的「盜電檢查」與糾紛案例
不管在什麼時代,「竊電」對於電力公司而言,都是很頭痛的問題。在日治初期的臺灣,當人們開始使用電力公司的服務之後,竊電的亂象也隨之發生。 1914 年,總督府作業所曾估計臺北地區因竊電而流失的電力,約已等同龜山發電所發電量的十分之一。後來,當臺灣各地方的民營電力公司發展起來以後,各個公司為了防範竊盜電力,也經常派遣人員在民間積極地進行檢查。 不過,「盜電檢查」在日治時期的臺灣經常引起糾紛,報紙上不時會出現相關案例。譬如 1936 年 8 月,《臺灣日日新報》便提到基隆的一個案例,是一位名叫林牛的電力公司職員,以檢查電燈使用為名,逕自闖入一名吳姓警員的住宅,導致兩方大打出手,事後雙方也都提出告訴。不過,在這起案例當中,林牛似乎是理虧的一方。因為地方上有許多人都出來作證說:他們也都遭遇過林牛這種擅闖住宅的「不法檢查」! 同樣在 1936 年,彰化地方則有三名年輕的電力公司職員,指控茄苳腳(即今日的彰化花壇)地方上的「國語講習所」有竊電現象,即便講習所的課程還在進行,他們仍強硬地移除電燈,導致課程中斷,三人因此遭到地方民眾毆打。報導這則新聞的記者,也站在地方民眾立場,指責公司職員的強硬作為。不過,似乎沒有人在意這則新聞裡提到的竊電現象,以及電力公司所蒙受的損失。 時移世易,偷竊電流的新聞事件,在今天的臺灣依然常常發生。但在「智慧電表」等先進設備日益普及以後,竊電現象也越來越容易查獲。與此同時,日治時期的那些因為檢查竊電而引發糾紛的案例,也已很少聽聞。 事實上,強調服務品質的台電公司,非常重視與民眾之間的溝通。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用戶意見電子信箱向公司反映喔! 1936 年《臺灣日日新報》關於「盜電檢查」引起糾紛的兩則報導。(圖像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 參考資料 〈謬指國講所盜電 剝去授業中電球〉,《臺灣日日新報》,1936年4月30日,漢文版第4版 。 〈電力會社基隆勸誘員 擅入吳巡查家檢查 不告氏名被追負傷〉,《臺灣日日新報》,1936年8月12日,第8版。
2025.06.10
臺灣地熱發電史上的兩個關鍵人物:黃克剛、徐賢修
1981 年,位於宜蘭清水溪畔的「清水地熱發電廠」正式啟用。從地熱井湧出的水蒸氣,成功轉化為帶動發電機運轉的強大能量。自此,臺灣成為全球第 14 個擁有地熱電廠的國家,為電力事業發展史寫下全新篇章。 其實,在清水地熱發電廠落成以前,地熱發電的資源勘查與技術探索,已在臺灣進行了將近二十年。參與其事的人們,亦曾留下相關憶述。蒐集這些資料並稍加排比,不僅有助於重建臺灣地熱發電的歷史,也讓我們看見推動歷史演進的關鍵人物。 其中,黃克剛與徐賢修,是特別值得留意的兩個名字。作為擘劃藍圖的政務官與現場執行的工程師,他們分別在不同的角色位置,為臺灣的地熱發電貢獻了重要力量。 從大屯火山到宜蘭清水,長達十餘年的地熱探勘 發展地熱發電的第一步,自然得從地熱資源的找尋開始。早在 1960 年代初期,前經濟部部長李國鼎(時任美援會秘書長兼經濟部礦業研究服務組召集人)接受美軍顧問團工程師的建議,決定在臺灣推動這項技術。而在全島地熱資源的初步勘查當中,地面徵兆(亦即地表可見的溫泉、硫氣孔……等地底熱源的存在徵象)明顯且密集的陽明山,便成為首要發展重點。 地熱井的鑽探,旋即在陽明山一帶陸續開展。同時期,任職於經濟部礦業服務研究組的工程師黃克剛先生,也受命參與其事。 1968 年聯合礦業研究所成立後,他更進一步成為「地熱資源小組」的召集人。但據他所述,陽明山的地熱井水,始終存在著難以解決的酸性腐蝕問題,地熱發電廠的建設計畫也隨之擱置。 不過,地熱資源的探勘並未就此停止。 1973 年「工業技術研究院」成立,黃克剛也隨著組織整併,來到工研院的「礦業研究所」服務,持續在臺灣各地進行地熱資源探勘。三年後,他與同事在宜蘭大同的清水村鑽鑿了一個三百多公尺的測溫井。根據他在《父子雙傑 清華傳承:徐賢修與徐遐生兩位校長的故事》一書中的憶述,這口井的地熱水溫度適合,水質亦屬鹼性,不會有陽明山區地熱水的酸蝕問題! 《台電四十年》當中關於清水地熱發電廠的報導。(圖像來源:《台電四十年》) 新竹科學園區的推手,也推動了清水地熱發電廠的建設? 清水地熱井的鑽探成果,無疑為沉寂許久的地熱發電計畫,帶來嶄新動能。時任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徐賢修得知消息以後,當即乘著吉普車、橫越清水溪,親自到現場進行視察。 1976 年夏天,徐賢修進一步組織考察團,前往日本參觀地熱發電廠的運作,之後又邀集學者與經濟部旗下國營事業,在國科會成立研究小組,並說服海外專家王大蔚來臺主持宜蘭清水的地熱發電建設計畫。 時年 40 歲的王大蔚,在美國加州蓋瑟的地熱發電廠任職長達十年,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正是當時臺灣最需要的人才。1977 年,也就是黃克剛等人在清水鑽鑿測溫井的一年後,「清水地熱試驗廠」已開始試運轉。如此神速的進展,有相當一部分應歸功於徐賢修的推動。 提起徐賢修,人們多半想起 1980 年成立的「新竹科學園區」——此一對於臺灣饒富貢獻的高科技產業重鎮,正是由他在國科會主委任內一手擘劃。另一方面,啟用於 1981 年、總裝置容量達到 3 MW的清水地熱發電廠,亦是由徐賢修大力促成。從產業聚落建設到新能源開發,這位出身科學界的政務官所做的種種籌劃,可謂高瞻遠矚。 1977年清水地熱試驗廠前合影。左六為黃克剛,左七為徐賢修。(圖像來源:工業技術研究院.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網站) 1977 年,當徐賢修來到「清水地熱試驗廠」視察的時候,曾經與在場眾人合影留念。這張照片裡,黃克剛就站在他的身旁。 在 1970 年代的石油危機時期,地熱發電做為臺灣探尋新興能源的需求與盼望,越顯迫切。當這兩個人在試驗廠裡目睹發電機運轉的時候,必定也都會有深刻的感觸吧! 後來的時代裡,清水地熱發電廠一度受挫於技術瓶頸而歸於沉寂,但追求地熱發電的夢想,在臺灣始終未曾止息。 2021 年,經過地熱井修復、機組更新的清水地熱發電廠,在中央、地方、民間公司的通力合作之下,再次開始運轉。而這次,它的發電機組裝置容量達到 4.2 MW,寫下全新紀錄。 夢想不一定能完全實現,但可以交棒接力。黃克剛、徐賢修開啟了一個時代,而他們的的後繼者仍在持續逐夢,持續為這個故事撰寫新的篇章。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羅文輝,〈地熱發電廠開始供電〉,《台灣光華雜誌》,1979。 鄭瑞熾,〈礦冶耆宿黃克剛先生辭世〉,《鑛冶》,61:4(臺北,2017),頁143。 王仕琦採訪撰稿,《父子雙傑 清華傳承:徐賢修與徐遐生兩位校長的故事》(新竹: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2012),第8章,「發展地熱發電」,頁152-153。 林欣誼等,《水水蘭陽.百年電火》,臺北:台電,2021。 工業技術研究院.地熱發電單一服務窗口網站,「臺灣地熱大事紀」。 〈首座民營MW級地熱電廠啟用 機組容量4.2MW〉,經濟部網站新聞稿,2021年11月23日發布。
2025.10.30
【臺灣百年電業史話01】發電機
在臺灣,電力成為一種可營運的「事業」,時間大致已有一百餘年。若要編寫一系列的文章,呈現出臺灣電業史的發展過程,乃至於這些歷史段落與整個世界的連結關係,應當從什麼地方開始寫起呢? 所謂的「電力事業」,最少應該要有一部生產電力的機器才能成立。那麼,不妨就把「發電機」當成故事的起點吧。 發電機初次登場 學校都教過,18 世紀的歐洲科學家,對於電學原理已有許多發現。到了 19 世紀,英國學者法拉第(Michael Faraday)更率先解開「電磁感應」的謎題,並且製作了一部能夠產出微弱電力的發電裝置。所謂的「發電機」,在他手中已有了雛形。 後來,發電機很快產生了許多改良版本,繼而在 19 世紀後期成為所謂「第二次工業革命」背後的一股推進力量。也是在這個時間點上,發電機被引進了臺灣,並且開始對這座島嶼的歷史產生影響。 故事說到這裡,許多人腦海裡首先浮現的名字,一定是劉銘傳。 1888 年,這名官員所興辦的電力事業,替臺北點亮了第一盞電燈。這樣的功績,也讓他被許許多多的偉人傳記,奉為臺灣電力史的起始人物。 不過,人們常常忽略劉銘傳的電力事業(也就是文獻裡提到的「興市公司」),規模其實不大。顛峰時期,它所產出的電力,也僅只供應臺北城內的數十盞電燈而已。況且,該公司使用的那些蒸氣燃煤發電機,也多半在後來的「乙未戰爭」當中遭到破壞 —— 換句話說,劉銘傳時代的發電設備,並未被延用,它們對於臺灣的電業發展史,自然也沒有產生什麼實質影響。 臺南成功大學博物館典藏的「愛迪生-霍普金森直流發電機」,過往的網站文章也曾介紹到它的故事。(圖像來源:外交部網站) 「長腿瑪莉安」與直流電系統 今天,若你走進臺南成功大學的電機系系館,便會在大廳的玻璃櫃裡,見到一部愛迪生-霍普金森發電機(Edison-Hopkinson Dynamo)。這部重達 1.1 公噸的機器,其實是臺灣現存最古老的發電設備。 顧名思義,愛迪生-霍普金森發電機原本是大發明家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的專利設計。外表看上去,兩根筆直的「場磁鐵」是它標誌性的特色。也因此,愛迪生實驗室裡的一群員工,總戲稱它為「長腿瑪莉安」(Long Legged Mary Ann)。 日治時期,這部發電機被「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當成禮物,送給了學校。不過,它的來歷究竟是什麼?原本被應用在臺灣的什麼地方?目前仍是個謎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長腿瑪莉安」的屬性與劉銘傳時代的發電機相同,所產出的都是直流電。 早在 1880 年代,愛迪生旗下企業採用的直流電系統,便率先搶佔美國的電力市場。與此同時,愛迪生自己的發電機專利也被賣到海外。成大電機系典藏的那部發電機,正是由英國的 MATHER & PLATT 公司取得授權之後,改良製造的產品。 直流發電機能夠賣到臺灣,說明了這種電力系統一度前景光明。不過,直流電始終有個難以克服的問題,是它的電壓難以轉換,因而無法實現長距離、有效率的電力傳輸。也因此,愛迪生在美國設置的直流電廠,必須散佈在城裡的各個角落。而這會是電力事業理想的經營模式嗎?恐怕未必。 「製藥所」的電力輸出 若回顧臺灣史,直流電發電機也曾在日治時期被應用於其他地方,其中一處,是位於臺北市小南門附近的總督府「製藥所」,也就是鴉片工廠。 根據林炳炎的研究,製藥所在 1898 年首先設置了一部英國製的 7.5kW 直流發電機,藉以點亮廠房裡外的電燈,讓鴉片煙膏的生產能夠日以繼夜地輪班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供給鄰近的行政機關、官員住所以及醫院所需電力,使這些地方也能夠點亮電燈。製藥所又陸續增設了三部日本「芝浦製作所」製造的直流發電機。今天,我們在製藥所的出版品當中,還能找到其中一些發電機的影像。 日治初期,製藥所的周遭地區,大概是全臺北唯一能夠點亮電燈的所在。 1904 年,《臺灣日日新報》便有一篇報導指出,製藥所附近的街區宛若「不夜城」。然而,當發電機按例進行保養的時候,這些地方便會立刻陷入死寂。 話說回來,製藥所裡設置的這些直流發電機,畢竟不是供應電力的長久之計。若要點亮整個臺北,乃至於為整個臺灣創造出足以推動進步的電力,還得尋求別的辦法。 《臺灣總督府製藥所事業第二年報》裡的「電氣燈發電機」的照片。此外,當期年報還有一張工廠平面圖,說明了發電機的位置,以及它與「汽罐」(蒸氣機)之間的連動關係。(圖像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 交流電的異軍突起 其實,由愛迪生領軍的直流電陣營,到了 19 世紀末便已露出敗象。那時,愛迪生的競爭對手西屋(George Westinghouse,也就是電器品牌「西屋」的原始創辦人),與著名科學家特斯拉(Nikola Tesla)攜手合作,在 1893 年的芝加哥博覽會裡運用交流電點亮了九萬多盞燈泡,證明了這種系統不僅安全無虞,而且效率卓著。 到了 1895 年,西屋公司更進一步取得在美國尼加拉瀑布建設電廠的權利。至此,這場聞名史冊的「電流戰爭」已明顯分出勝負。整個世界,也將走向交流電的時代。 眾所皆知, 19 世紀後期的日本剛剛經歷過明治維新,他們積極學習歐洲國家的科學技術,發電機自然也包含於其中。 不過,日本的情況與臺灣相同,一開始同樣使用直流發電機,到了 1889 年以後,大阪、東京等主要城市陸續採用交流電系統,並且實現電力的高壓傳輸,再透過變電站轉換電壓、配送給用戶的運作模式 —— 之後,這一整套交流電的建設系統,也被他們帶到臺灣,為這座島嶼的電業發展史揭開全新篇章。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林炳炎,《台灣經驗的開端:台灣電力株式會社發展史》(臺北:林炳炎出版,1997),第二篇第一章,「官營電業.州官點燈」。 Alfre W. Crosby著,陳琦郁譯,《寫給地球人的能源史》(臺北:左岸文化,2008),第六章,「電力」。
202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