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電獎勵活動登錄
省電,也省電費!
提醒您
- 113年12月18日前(含)報名登錄成功者,自登錄日起之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
- 本活動並非登錄後即可獲得獎勵金,當期電費須配合節電並符合獎勵相關資格,才可獲得獎勵金。
- 國中小學用戶有選用「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者,選用當月份不適用本活動。
省電,也省電費!
即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
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可獲得0.6元獎勵金,每月抄表用戶如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42元者,按42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如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84元者,按84元計算。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52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每月抄表用戶若每期(1個月)獎勵金低於50元者,按50元計算;隔月抄表用戶若每期(2個月)獎勵金低於100元者,按100元計算。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每期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
若出現下列情形,則當期電費無法獲得節電獎勵金:
( 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 )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負值不計,計算至整數位,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
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
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