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台電月刊2023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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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fein Taipower 電力與生活    26 台電月刊 112 年 11 月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長黃志文說明投標注意要點。 之企業取得綠電,不只能減碳,更可推動臺灣企業落 實ESG永續發展,及滿足國際綠色供應鏈要求。 王部長表示:「經濟部與台電合作釋出小額綠 電,主要是聚焦中小企業,再加上今(112)年歐盟 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意味著國際供應鏈將對減碳要 求提高,如蘋果公司(Apple)宣示在2030年達成淨 零目標,並要求供應商須符合淨零目標,所以綠電 對於臺灣出口產業已經是一種剛性需求。」接著她 又補充臺灣從民國 105 年到目前推動再生能源成績, 譬如太陽光電設置量有超過 11GW、離岸風電今年也 有逾1.5GW;而民國106年電業法修正後,民國109 年即開放綠電自由交易,企業可透過企業購售電合 約(Corporate renewabl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CPPA)購買綠電,民國111年再生能源購買量已超 過11億度。 購入綠電浪潮來襲  鼓勵中小企業及早進行再生能源管理 蔡專總暨發言人表示,第一批商品於10月25日 上架, 釋出1,000萬度綠電,11月1日買方競價截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開場致詞,表達試辦計畫對活絡綠電交易市場 的期待。 止,11 月 6 日決標,一次投標至多可選填六種商品, 首批上架商品數量計有360件。第二次商品則於11 月 15 日上架,預計釋出 4,000 萬度。訂價參考銷售案 場適用的躉購費率,並加計憑證審查費用,在標準檢 驗局綠電媒合平台標售,價高者將優先依其選擇商品 排序結標,平台會先預收預訂費,意即投標金額的 10%,當年度綠電轉供執行超過9成,預訂費可扣抵 電費,或當作下次競標預訂費,預計於民國 113 年開 始轉供。 關於小額綠電根據價高者得標的方式進行,曾 代理董事長進一步解釋,導入競標制度目的是讓比較 有急迫性且需電量小的企業先取得綠電,且企業取得 再生能源解決方案非單靠一次性競標。小額綠電發表 的目的在於奠定整體環境的交易秩序,以及幫助中小 企業逐步取得再生能源,現行民間再生能源案場多是 簽 CPPA,且年限較長,台電提供商品則量較小、期 程較短,可彼此互補。目前許多關於淨零目標的布局 都瞄準2030年,甚至是2050年,盼藉此先建立綠電 交易秩序,讓企業開始進行再生能源管理。產業用 電若大部分都在白天,選擇光電便是最佳匹配,「供 應鏈說要達成RE30(100%再生能源的30%階段性目 標),就要從現在就開始建立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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