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電力/標準型時間電價新設申請作業
用電地址
用電戶名
(請輸入用電戶名,例:王大民,避免超過 50 個中文字)
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請輸入用電戶之身分證字號共 1 位英文字及 9 位數字,例:A234567890;公司行號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共8位數字,例:11119999)
通訊地址
與用電地址相同
與用電地址不相同,
用電地址電話
(
) -
分機
連絡電話
日 (
) -
分機
夜(
) -
分機
傳真 (
) -
分機
行動電話 1
是否同意以簡訊提醒繳費
是
否
行動電話 2
是否同意以簡訊提醒繳費
是
否
EMAIL
用戶聲明
因時間電價之設計係以 1 年為計算週期,故選用「時間電價」計費者, 1 年內不得申請改變計費方式
使用用電器具之相別及電壓 (請依申請之所有用電器具點選,可複選)
單相110V
單相220V
三相220V
三相380V
申請用電用途
(請輸入用電用途,避免超過 6 個中文字,例:百貨公司)
申請用電契約種類(
四
選一)
住宅
非生產性質場所營業用電
非生產性質場所非營業用電
生產性質場所用電
(適用之申請用電契約種類,請參考本公司網頁「
電價表
」及「
營業規章
」之相關規定說明)
申請電價種類及契約容量
標準型時間電價
二段式契約容量:經常
非夏月
週六半尖峰
離峰
三段式契約容量:經常
半尖峰
週六半尖峰
離峰
備註:
1. 表燈時間電價適用範圍:住宅用電或其他非生產性質用電場所之電燈、 小型器具及動力,合計容量未滿100瓩者。
2. 依契約容量計收基本電費;二段式依尖峰、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三段式依尖峰、半尖峰及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請參考本公司網頁「
電價表
」之相關規定說明)。
低壓電力時間電價
二段式契約容量:經常
非夏月
週六半尖峰
離峰
三段式契約容量:經常
半尖峰
週六半尖峰
離峰
備註:
1. 契約容量以未滿 100瓩 為限,如申請 220/380 V方式供電,契約容量未滿500瓩為限。
2. 依契約容量收取基本電費;二段式依尖峰、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三段式依尖峰、半尖峰及離峰時間收取流動電費,請參考本公司網頁「
電價表
」之相關規定說明)。
*委託之電器承裝業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聯絡資料
本申請項目需請用戶自行委託經合法登記之電器承裝業提供屋內線路設計圖及申報內線竣工,倘貴用戶已委託電器承裝業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請留註相關資料,以便連絡。
承裝業名稱
承裝業連絡人
承裝業連絡電話
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頁登記證號
※申請人連絡資料
申請人姓名
申請人即用電戶名本人(以下各欄無需填寫)
申請人非用電戶名本人(請填寫下列各欄資料)
申請人EMAIL
申請人連絡電話
(
)-
分機
申請人通訊地址
與用電地址相同
與用電地址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