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本公司規章及作業程序,目前接受之數位憑證為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所發放之自然人憑證,及經濟部憑證管理中心所發放之工商憑證。
2. 使用憑證前請確認
(1)使用IE以外的瀏覽器。
(2)憑證尚未過期。
(3)憑證之姓名需與用電戶名相同〈部分申請項目除外〉。
(4)如果您尚未安裝「HiCOS卡片管理工具」,請先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下載並安裝,安裝完成後請重新開機。
(5)如果您是使用自然人憑證,請前往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檢視憑證IC卡資訊,檢測是否能讀取憑證資訊。
(6)如果您是使用工商憑證,請前往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檢視卡片資訊,檢測是否能讀取憑證資訊。
(7)請至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檢測您安裝的憑證管理軟體是否為最新版本,如需升級請按照說明進行升級,以維護資訊安全。
3. 申請範例: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廢止用電』
(1)在『廢止用電』點下使用憑證之前, 請先檢查以上確認項目,並將您的『自然人憑證』放入讀卡機,待其顯示燈不再閃爍為止,才能繼續以下作業。
(2)點下使用憑證超連結之後,出現如下畫面,請點選『從這裡開始作業』:
(3)若出現「未安裝客戶端程式或未啟動服務」字樣,請安裝 HiPKI 套件客戶端元件。若已安裝仍出現該字樣,請參考跨平台元件使用障礙排除說明
(4)安裝完成認證憑證所需的 HiPKI 套件,請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編及pin碼,輸入完成按下『登入』鈕。:
(5)出現如下畫面,系統將自動帶入憑證中的戶名與身分證字號,請依序填寫申請欄位
(6)按下確定送出後,將請您再次確認申請資料
(7)申請完成頁面,送出申請成功並提供案件受理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