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供及併網直供 definitions
最新版本之法規 laws
營運規章與契約 contract
審查及申請程序 procedure
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轉供之再生能源發電業、再生能源售電業或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轉供自用之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
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併網型直供之再生能源發電業。
本公司將於審查通過後函覆申請者。
至原申請之區營業處依「電能轉供及併網型直供營運規章」提供相關申請文件。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 郵遞區號:100208 總機:(02) 2365-1234
客服專線:1911 (免付費,公共電話除外,通話時間限制 5 分鐘) 政風檢舉電話:(02) 2366-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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