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 | 03271201808-00185 |
典藏類型 |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
典藏次類型 | 圖繪 |
文物名稱 | 1946年10月9日 宿舍住宿規定通知 |
文物綜合簡述 | 本公文為印刷字體,墨水為藍色,發文單位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收文單位為竹子門發電所,當時的總經理為劉晉鈺,協理為黃煇及柳德玉,公文內容大致為關於單身及眷屬宿舍的電燈與自來水費用支付規定列二點:(一)凡在本公司個處所線直直圓所住公司之單身宿舍,電燈、自來水分用歸由公司供給。(二)凡有眷屬職員鎖住眷屬宿舍,電燈、自來水則由其本人自理。 |
主要材質 | 紙質 |
年代 | 1946 |
年號 | 民國35年 |
尺寸大小 | 長:0.00;寬:0.00;高(厚):0.00;重量: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