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 | 03271201808-00170 |
典藏類型 |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
典藏次類型 | 公文書 |
文物名稱 | 1946年10月3日 工作時應預防危險 |
文物綜合簡述 | 本公文共2張,印刷字,發文單位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機電處,收文單位為竹子門發電所,當時的機電處長為孫運璿。公文內容大致為,機電處已屢次通知各單位在工作時應預防危險,尤其是高處作業及清掃礙子等,希望各處人員須注意附件的各點規定。第2張公文內容為工作時預防危險的三項規定。 |
主要材質 | 紙質 |
年代 | 1946 |
年號 | 民國35年 |
尺寸大小 | 長:29.70;寬:21.00;高(厚):0.00;重量: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