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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竊電,人人有錢?1950年代存續迄今的「密告獎金」

發布日期:2024-02-01

2023年11月,臺中市一處挖掘虛擬貨幣的機房,遭檢調單位查獲「竊電」。也就是說,經營該機房的業者,擅自破壞了台電布設的電力供輸網絡,再私接電線到機房當中。一年下來,其所竊取的電力高達1170萬度。若換算成電費,竟然將近八千萬元!

其實長期以來,「竊電」都是令台電備感頭痛的問題。畢竟輸電線路遍布臺灣各個角落,要全面監控這些線路,防範竊電行為,並不是容易的事。為了防堵日益猖獗的民間竊電,政府早在1952年即已頒訂《處理竊電規則》,台電內部也不斷發想各種方法。

譬如1950年出版的第46期《台電勵進月刊》,就刊登了一篇文章,題名為〈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提出了各種可行方案,譬如加固電錶的結構,使有心人士無法上下其手;增加稽查人力,指派專責巡察竊電情事的工作人員等等。

另外,文章當中還提到台電當時採用的一種辦法,是透過高額的密告獎金,鼓勵民眾告發左鄰右舍的竊電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密告獎金」,迄今也仍然存在——根據2010年公布、2019年修正的台電〈追償電費處理要點〉第五條,若有竊電情事,「經人舉發而查獲之案件,就追償電費收入之淨額提撥百分之十作為舉發人密告獎金」,每案最高以十萬元為限。2020年6月,雲林線警察局斗南分局就曾因為破獲轄區內的竊電案件,獲得台電頒贈這項獎金呢!

隨著科技進步,近年來台電開始致力打造「智慧電網」,透過自動回傳的用電資訊,系統可以判斷出哪裡出現異常情況,使竊電無所遁形。2024年以後,台電將會投入80.9億經費,加速智慧電網的布建。這一新世代的工程完竣之後,竊電的「密告獎金」,恐怕就再也派不上用場了吧!

冷知識-檢舉竊電,人人有錢?011950年刊登於《台電勵進月刊》的〈關於取締竊電的我見〉。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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