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臺灣電力產業發展史,人們往往聯想到一些重大工程。譬如日月潭水力發電廠的興建、大甲溪流域的電源開發等。不過,電力要穩定輸送到每戶農家,必須倚賴電網的廣泛佈建。而在 1950 年代以降,臺灣便曾推動「農村電化」,使居住於城市以外的民眾,也能享受到電力帶來的好處。
不過,臺灣的農村電化是如何開始的?在 1950 年代,是什麼樣的歷史機緣,使這項計畫得以推進?
1954 年以前,臺灣農村電化的討論與試辦
實際上, 1920 年代的日本已有所謂「農村電化運動」。同時代,臺灣的報刊雜誌亦同步介紹這股潮流。
1931 年,總督府官員池田雄之進發表在《臺灣の水利》雜誌上的文章〈農村と電氣〉(農村與電力),就曾具體分析當時臺灣的農業生產情境,至少可以在灌溉排水、稻米脫殼與精製、以及茶產業中的蒸發乾燥等流程導入電力驅動的機械,藉以提升效率。此外,由臺灣各地電力產業相關從業者所組成的「臺灣電氣協會」,更把「農村電化」明列於該組織的「調查、研究及施設事項」之中。由此可知,「農村電化」在臺灣並不是二戰後才有的嶄新概念,而是早在日治時期就有所討論。
那麼,戰後臺灣的「農村電化」又是如何啟動的呢?
根據台電公司 1957 年出版的周年紀念特刊《台電十年》所述,早期台電「曾發動區處人力,調查全省未供電村里情形,調查結果計尚有一百餘萬住民千餘村里尚未電供」。按照官方統計資料,當時的全島人口約在 750 萬左右,顯示整個臺灣無電可用的民眾仍舊不少。這個問題,得交由台電來解決。
1953 年 1 月 12 日,《聯合報》一篇題名為〈台電去年業務 推行尚稱順利〉的報導提到,當時的台電早已著手規劃「推廣農村電化,實施裝用總表供電,已擇定新竹關西鄉打錄坑及嘉義莿桐鄉埔子村等九處試辦」。同年,另一篇題名為〈宜蘭農村電化計劃〉的報導則提到,當時的宜蘭「尚有四千餘戶因無輸電線裝置,故無法裝置電燈享受電化的光明生活」,縣政府遂商請農復會與台電協助,希望在宜蘭推動線路建設。顯然在 1953 年,台電已經在一些地方縣市進行「農村電化」的嘗試。
1954 年以後,農復會與台電的合作推動
「農村電化」在臺灣的全面開展,大約是在 1953 年底所決定。當年 12 月 20 日,《聯合報》一篇題名為〈鄉村電化計劃 明年開始實施〉的報導提到,台電協理朱江淮在省議會宣布「農村電化」計畫將從翌年(1954)開始實施。朱江淮表示:
台灣雖然電力事業很發達,但仍有一部份農村無法有電力的享受,台電公司早已注意此問題,然而過去數年因光復伊始,台電致力於復舊建設工作,且因電源關係,此項電化計劃無法付諸實施。自今年起台電已著手此項計劃,……所需資金至鉅。
對台電而言,農村配電線路的興建,短期間內的投入成本必然大於回報,後續的維護費用也將是沉重負擔。然而,論及臺灣的農業進步、城鄉均衡等長期發展,「農村電化」則是無論如何都該完成的基礎工程,台電責無旁貸。
問題是,「農村電化」的資金該從哪裡來呢?
二戰結束後,臺灣倚賴美國提供技術與資金援助,各項重建與發展計畫得以加速進行,其中「農村電化」也是仰賴美援成立的「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復會)所推動。顧名思義,農復會旨在促成各項利於農村發展的建設活動。所謂農村發展,不只改良農業生產,也包含改善農民生活,而「農村電化」便是能夠幫助達成這兩大目標的有效手段。
根據《台電十年》所述,「農村電化」的工程費用分攤比例為:
由農復會補助百分之十五,貸款百分之三十,貸款部分,由本公司向用戶照電費額帶收百分之二十五,並保證在五年內償還,本公司負擔百分之三十,供電村里自籌百分之二十五。
由於申請裝設線路的補助條件優渥,地方民眾的反應相當踴躍。 1954 年 7 月 6 日,台電總經理黃煇在省議會報告「農村電化」成果時便提到,該計畫自開辦以來,至當年 4 月 15 日為止,已接獲 969 件申請案,計算其中所需裝設的電燈、線路等等,工程費用估計將達到新臺幣一億元!

1970年代初期,高雄茂林地區的魯凱族多納部落完成農村電化工程後,舉行慶賀典禮。
(圖像來源: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國家文化記憶庫)
持續至 1990 年代,點亮臺灣的四十年工程
如此龐大的工作量,不可能在短期內消化完畢,必須分期實施。按照 1997 年出版的《台電五十年》所述,「農村電化」進行至 1993 年 6 月,共完成 40 期,總工程費達到 11 億 9 仟餘萬元,累計新建配電線路約 9,695 公里,使 3,161 個村里享有電力。
不過,「農村電化」的支出,對於台電而言其實是不小的財政負擔。 1967 年 11 月 27 日的省政府會議便提到:往年省政府會為「農村電化」編列 450 萬元補助款,但1968 年度總預算案決議取消,由台電全額負擔。台電方面旋即反映「力不從心」,甚至有可能要「終止農電工程之辦理」。時任省政府主席周至柔只好做出裁示,維持補助款編列。
現存政府檔案,亦能尋得一些關於「農村電化」的歷史痕跡。例如 1974 年的行政院會議議事錄,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提到,政府的目標是要讓「家家有電燈」。為了加速完成這項政策,省政府會議旋即指示(連結第80頁)將「本省農村電化未完成之高山、邊遠等地區工作計畫,由原訂自六十三年度起分十五年,縮改為五年完成」,並將每年的工程費用從 660 萬元改為 1,980 萬元,一口氣提升三倍。然而,此舉意味著台電公司也必須依循當時已提高至 51.7% 的負擔比例,將「農村電化」的年度工程費用拉高三倍。
實際上,在完成「農村電化」的過程當中,台電負擔的工程費用比例仍不斷在上升。至 1990 年為止已達到 85%。作為一家公司,台電雖然須顧慮每項決策的損益數字,但面對國家大計,仍必須勇於承擔責任,讓電力能夠普及臺灣。

自 1954 年以來,「農村電化」所累積的村里數、用戶數與線路長度都高速上升。迄 1970 年代後期,臺灣的電力普及率已達到 99.6%。(圖像來源:《台電三十年》)
從文獻檔案與口述記憶,回顧農村牽電歲月
自 1954 年「農村電化」全面推行以來,臺灣島的各個角落逐一被點亮。以花蓮為例, 1964 年花蓮《更生報》的一篇報導提到:花蓮縣在推行農村電化後,全縣 35,797 戶當中,用電戶已達到 32,500 戶。台電公司的花蓮管理處(今花蓮區營業處)自 1954 至 1964 年在花蓮連續舉辦 11 期農村電化工程,新建設線路計長 451,639 公里,耗資 25,647,395 元。預計下個年度就可完成全部的電化工程,讓全縣每個角落都能獲得用電。
推行「農村電化」的過程,必須仰賴工程人員胼手胝足的努力,特別在一些大型機械難以進入的深山地區,台電同仁更須憑藉輪車或簡易機具,合力搬運沉重的電桿、電線,在克難條件下完成任務。
「農村電化」是近代臺灣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無論是在政府檔案或是報紙文獻都能看到它的蹤影。2020 年,台電出版的《牽電點燈:逐布踏實的配電大業》,亦曾訪問到參與過相關工作的退休同仁,不但留下了難得的口述資料,也讓這段屬於臺灣的歷史故事能夠長久地保存下去。

(圖像來源:花蓮縣文化局@國家文化記憶庫)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蕭景文,《牽電點燈:逐布踏實的配電大業》,臺北:台電,2020。
- 〈讓光亮到達每個角落——讀《牽電點燈:逐布踏實的配電大業》〉,台灣電力公司「電業文物典藏」網站,2025。
- 池田雄之進,〈農村と電氣〉,《臺灣の水利》,1:2(臺北市,1931.5),頁167-172。
〈臺灣電氣協會ノ調査、研究及施設事項〉,《臺灣電氣協會會報》,第10期(臺北市,1936.12),頁85。 - 〈台電去年業務 推行尚稱順利〉,《聯合報》,1953年1月12日,第5版。
- 〈宜蘭農村電化計劃 農復會允協〉,《聯合報》,1953年8月26日,第5版。
- 〈鄉村電化計劃 明年開始實施 台電朱江淮在省議會表示〉,《聯合報》,1953年12月20日,第3版。
- 〈花縣農村電化成就輝煌 用電戶逾三萬二千〉,《更生報》,1964年6月26日,第2版。
- 「建設廳副廳長李炳齊:省府每年編列補助農村電化工程費450萬元,省議會審議五十七年度臺灣省地方總預算案附帶決議請電力公司負擔,惟准電力公司函復略以,是項補助款改由該公司負擔,實感力不從心,該項補助款如不能由省府負擔,該公司只有考慮終止農電工程之辦理,本案究應如何辦理,請核示。」(1967-11-27),〈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第97次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號:00502009725。
- 〈行政院會議議事錄 臺第四一五冊一三六四至一三六八〉,《行政院》,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4-000205-00442-002。
- 「建設廳提為擬具「繼續完成全省農村電化計畫實施方案」草案,謹請鑒核。」(1972-10-23),〈臺灣省政府首長會議第302次會議〉,《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原件: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典藏號:0050203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