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用電需求持續增加,能不能讓一部分的電『換個時間用』」?
1960 年代以後,隨著臺灣經濟快速成長、工業發展以及農村電化後,電視、冰箱、冷氣等家電也陸續走進家庭,全臺用電量隨之一路攀升。對台電而言,用電量一年比一年多,且用電大量集中於特定時段,形成了尖峰負載,這也造成供電壓力增加。面對持續成長的用電需求,除了興建電廠增加供電能力之外,台電也開始從另一個方向思考:既然用電需求持續增加,能不能讓一部分的電「換個時間用」?
這正是「負載管理」概念逐漸進入臺灣的背景。隨著電力系統與用電型態改變,台電也陸續發展出多元的需量反應措施,例如事先約定特定日期或時段降低用電的「計畫性調整用電」、在電力系統需要時配合降低負載的「即時性調整用電」,以及由用戶提出抑低用電價格的「需量競價」。從調整用電時間、主動降低尖峰負載,到讓設備自動參與調度,都是負載管理的一環。
1979 年 8 月 1 日台電正式實施「時間電價」,兩段式尖離峰差別費率正式登場。此制度將一天劃分為兩時段:尖峰(平日 7:30~22:30)與離峰(平日 22:30~隔日 7:30,以及星期日全天),依照不同時段的供電成本訂定不同費率。初期主要引導高壓與特高壓等大型電力用戶,主動調整生產作業時間,將部分用電轉移至費率低的離峰時段,藉以大幅降低電費支出。
不過,要做到「不同時間、不同電價」,還有一個困難,就是電表得先分得出這度電是在幾點用的。1979 年,時間電價制度上路時,傳統機械式電表只能累計總用電度數,台電只好在用戶端裝設兩顆電表,一顆記錄尖峰、一顆記錄離峰,再利用時控開關定時切換。直到 1993 年引進具分時計量功能的 「TOU (Time of Use)電表」,才不必靠兩顆電表與時控開關。不過當時一顆 TOU 電表要價約 12,000 元,加上乏時計後整套設備高達 20,000 元,甚至高於當時的每月基本工資。2000 年開始採用要價僅約 5,000 元的多功能全電子式電表後,不僅整合了原本需要不同設備才能完成的計量功能,對於時間電價的推廣也提供了極大助益。
但即使全電子式電表解決了分時計量與價格高昂的難題,早期仍須依賴人工逐戶抄表取得用戶的用電資訊,無法即時掌握用電狀況 。為根本提升用電資訊傳遞的即時性並配合現代電網需求,台電隨後推動「智慧電表(AMI)」;智慧電表能以每 15 分鐘為單位記錄平均用電,並定時回傳數據至資料處理中心,打破了傳統人工抄表的局限。2008 年起,台電優先針對占全臺售電量約六成的高壓用戶推動智慧電表,並於 2013 年完成全臺 2.4 萬戶高壓用戶的全面建置,後續亦進一步推展至低壓住商用戶。
布建智慧電表是在奠定智慧電網的基礎,透過密集的用電數據回傳,控制中心能夠逐層比對各變電所負載,主動分析用電異常,並精準抓出隱性違規竊電。在遭遇颱風或線路事故時,智慧電表也能主動傳遞斷電訊號,協助台電後勤人員快速判斷故障位置與隔離範圍,縮短搶修復電時間。對一般用戶來說,也可透過手機 App 即時掌握用電情形,搭配時間電價與家庭能源管理系統(HEMS)自主進行調整用電習慣,實現由傳統供電走向智慧能源管理的跨世代轉變。
從 1979 年兩段式時間電價上路,到今日智慧電表逐步普及,反映了台電對用電需求的管理思維經歷的轉變。如今,負載管理的工具愈來愈多元,但核心概念並沒有改變:透過價格與制度設計來調節電力需求,引導用戶自願調整「何時用、用多少」,讓供需兩端更有彈性地彼此配合。
參考書目與資料:
- 《牽電點燈:逐布踏實的配電大業》
- 《牽電點燈:集光發熱的用電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