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 年 2 月的臺北,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日子,在太平町天馬茶房附近,一場原本只是查緝私菸的行動,卻迅速失控。
專賣局查緝私菸時,與菸販林江邁發生衝突,查緝員以槍柄擊傷林江邁,又開槍誤傷民眾,引發群情激憤。隔日民眾上街抗議,卻遭武力鎮壓,衝突迅速擴大,各地陸續爆發對抗,在省籍矛盾下蔓延全臺,最終演變為後續廣為人知的「二二八事件」。當時街頭上大大小小的衝突不斷,許多商店、機關都被迫關門,火車也中斷停駛,社會的一切運作彷彿都停了下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維持日常運作的「電力」卻沒有停。這是為什麼呢?
社會停擺,電力卻持續
當時的台電,還處於全力搶修發電設備、努力維持電力運作的階段,面對突如其來的社會動盪,發電廠、變電所遍佈全臺的台電,自然也難以置身事外。從台電《勵進月刊》的記錄來看,1947 年 2 月 28 日下午,臺北發生暴動後,已有數十名群眾聚集於台電總管理處門前,意圖闖入。台電公司同仁雖予以勸阻,現場仍發生衝突,有台電同仁被毆,另外也有多名台電員工在返家途中遭到毆打,當晚警備總司令部就宣布臺北戒嚴。
戒嚴後,各地仍衝突不斷,許多台電同仁因而無法前來上班,各地都有台電員工傷亡的消息傳出。為了讓員工能在戒嚴時期前來上班,台電印製員工通行證與住宅證給員工,警備總司令部也派遣士兵前來台電公司駐紮,並保護員工出外進行維修工作。
再從各地情況來看,北部如基隆八堵、臺北、新竹等地,系統運作大致穩定,其中新竹用電量仍達平時 94%,變動極小;但在嘉義與高雄,因衝突較為激烈,流彈擊毀線路與設備,導致供電不穩,部分地區出現停電,高雄用電量也比平時下降 25%,成為全臺變動最劇烈的地區。為確保全臺供電穩定,台電也同步調度各地電廠備援。北部與高雄的火力發電廠,以及圓山、社寮角、濁水、土壠灣等水力發電廠均進入待命狀態,隨時準備支援系統運轉。
3 月 15 日時,當時的代總經理黃煇透過廣播向全臺說明台電的現況。他表示:「自二二八事件發生以來,本公司從未停過電,除停工的工廠之外,其餘幾乎均照常用電。」若以發電量而言,平日每日約 165 萬度,事件發生期間仍維持在 138 萬至 148 萬度之間,約為平時的 83% 至 90%,實屬不易。
不分省籍的台電一家
二二八事件發生之際,台電總經理劉晉鈺人在國外,台電當時由代總經理黃煇負責。由於交通受阻、情勢不穩,黃煇無法時時進出公司,遂將日常業務委託給臺籍工程師朱江淮、管理師柯文德與工程師蔡瑞唐代為處理。事件發生期間,台電內部更出現許多臺籍員工主動挺身而出,協助外省籍同事躲避危險的案例。有人臨機應變,讓被圍困的同事換上工班雨衣、手持工具,喬裝成維修人員混入人群中脫身;也有人將同事藏於發電所內的天花板,日夜掩護,等待時機再轉移至安全地點。在部分偏遠發電所,由於消息傳遞不及,部份外省員工一度身陷險境,也是仰賴臺籍員工的保護,才得以安全脫困。
根據台電統計,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台電的公物損失 300 萬元,私人財產損失 200 萬元,損失並不算太輕,但若與員工死亡 4 人,受傷 20 人相比,人員傷亡可以說是輕微許多。這大概可以歸功於許多臺籍員工在事件期間,不分你我,積極保護外省同事之故,展現「台電一家」的精神。
二二八事件結束以後,被黃煇委託處理公司業務的朱江淮、柯文德、蔡瑞唐三人,竟被軍方認為是「意圖接管台電」而被捕,甚至險些被槍殺,幸虧黃煇盡力搭救才被釋放,黃煇隨後就派遣朱江淮與柯文德兩人前往中國出差考察 3 個月,以免再被牽連。
總體而言,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社會的各個層面都曾陷入幾近停擺的狀況。然而台電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衝擊,員工們不僅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維持電力系統運作,持續供電,更發揮「台電一家」的互助精神,彼此間不分省籍,共同渡過難關。這段在危機中的應變與協作經驗,或許也造就了台電特殊的組織文化與責任感,無論日後面對多大的天災或挑戰時,台電人始終能團結一致,守住電力供應。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台電《勵進月刊》第3-5期。
- 許毓良,〈戰後初期的台灣電力公司與台灣─1947.3至1948.10「台電勵進月刊」為例的討論〉,台灣與東亞:近代化與社會變遷國際學術研討會,新莊,台灣歷史學會、(日本)台灣史研究會、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合辦,201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