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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百年電業史話11】戰時燈火管制

更新日期:2026-08-26

作者:陳韋聿

1931年的防空演習

1931 年 3 月 9 日晚間 10 點,臺北城裡迴盪著一陣陣防空警報器的鳴響。隨後不久,市區裡的燈光陸續熄滅,一時間,這個「不夜城之島都,轉瞬一變而為黑暗世界」,彷彿回到了日治初期電燈尚未普及的景況。與此同時,設置於總督府正後方「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樓頂的一盞防空探照燈,則製造出筆直的光束,在城市上空四處移動,尋覓著敵方軍機的蹤跡。

其實,1931 年的臺灣並未發生戰爭,那盞探照燈必然也不會找到任何敵人。臺北之所以全城熄燈,乃是因為日本政府決定在當年 3 月 10 日「陸軍紀念日」前夕,舉行一場為期兩天的防空演習。演練過程中,除了戰鬥機要升空、高射炮要射擊以外,市民們也得配合政府的「燈火管制」要求,躲避假想中的敵軍空襲。

而就在 3 月 9 日當晚臺北熄燈的那一刻,有一群日本軍人與政府官員,早已登上總督府正中央的高塔。看著這座城市裡「萬點燈光,霎時潰滅」的難得景象,這群人的欣喜之情溢於言表。畢竟,如此大規模的防空演習,在臺北是首次實施。市民們第一次參與就展現了極高度的配合,可見此前進行的宣導活動十分成功。

這次的「燈火管制」,只維持了短短十分鐘便宣告解除。當晚,除了有一小群抗議者趁機散發傳單,發表一些反日本政府的言論之外,整個過程可謂相當順利。此後,每年的 3 月 10 日前後,臺灣的許多城市總會舉行防空演習,並且要求市民參與「燈火管制」。

這些練習,確實有其用處 —— 1938 年 2 月 23 日,來自中國的轟炸機首次出現在臺北城上空,破壞了臺北飛行場。數年後,當美軍在太平洋戰爭當中向日本本土節節進逼,臺灣各個城市所遭遇的空襲也變得更為密集。那時,「燈火管制」已不再只是偶爾發生的年度演習,而是戰時生活的一部分了。

1938年 2 月 23 日松山空襲事件發生後的新聞號外。(圖像來源:wikipedia)
1938年 2 月 23 日松山空襲事件發生後的新聞號外。(圖像來源:wikipedia

 

民防團體與燈火管制

回顧世界歷史,戰爭期間的燈火管制,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就已出現。那時,許多歐洲國家已經能夠運用飛機、飛船,趁著黑夜飛到敵國領空進行轟炸。除了動用戰機、防空炮進行攔截以外,把整個城市弄得一片漆黑,也會是很有效的反制手段。當時的航空技術,還沒有夜視鏡、衛星導航等等先進設備,飛行員只能靠肉眼辨識目標。把燈光通通熄滅,等同於蒙上他們的雙眼,自然也沒辦法準確投彈。

不過,要在一座大城市裡實行燈火管制,並不是容易的事。除了日常演練之外,空襲期間還得有人四處巡視,確保地方百姓都有按照規定熄滅燈光。在二戰初期的英國,擔負這種任務的民防組織叫 A.R.P ( Air Raid Precautions ) 。而在同一時期的臺灣,燈火管制的檢查,則交由各個地方的壯丁團、防衛團等等單位來執行。

二戰期間,居住在臺南佳里、被編入當地防衛團的臺籍醫師吳新榮,便曾在地方上負責「燈火管制之監視工作」。燈火管制對他來說,似乎是某種鬱悶感的來源。在 1943 年 4 月 30 日的日記當中他便寫道:「繁忙的四月份即將過去,幾天來一直很鬱悶,萬事消極,甚至有些憂鬱傾向。也許是連續的燈火管制造成的吧。」(譯文引用自資料庫)。

二戰前後英國 ARP 成員的招募廣告 (圖像來源:IWM (Art.IWM PST 13880))
二戰前後英國 ARP 成員的招募廣告
(圖像來源:IWM (Art.IWM PST 13880)

 

臺人日記裡的燈火管制

有趣的是,從吳新榮的日記看來,每次只要碰到防空警報響起、燈火管制來臨,他總是喜歡找三五好友待在屋子裡打麻將、下圍棋、飲酒作樂。 1942 年 1 月 6 日,他與朋友下棋的時候,還不小心讓屋內的電燈燈光外漏,引來軍人的調查,只能趕緊向相關單位求情,最後繳了三十圓的「國防獻金」才讓事情平息下來。

吳新榮違反了燈火管制規定,還能夠花錢消災解厄,但其他人就沒這麼幸運了。 1937 年 3 月 9 日,剛剛成為《臺灣新民報》記者的臺籍青年吳萬成喝醉酒,竟然在燈火管制實行的夜裡當街點燃火柴,旋即被警察帶往派出所盤問,引起一陣騷動。消息傳開以後,吳萬成被自己的岳父狠狠教訓了一頓,之後更遭到報社辭退,前途也因此變得渺茫,此事亦載於林獻堂日記當中。如此重大的人生轉折,竟然肇因於一根火柴,實在令人慨歎。

同樣身為報社記者,臺籍文人黃旺成也多次在日記裡提及燈火管制。 1937 年 5 月 26 日,他寫道

夜因燈火管制,全家乘涼內庭。適逢滿月,藉以玩賞。

當晚,黃旺成還帶著兒子、女兒去找他的情人李招治。而當他到訪的時候,待在屋子裡的李招治同樣也關掉了電燈,正在聽收音機解悶。

 

防空燈泡與燈罩

實際來說,要防止屋內燈光外漏,其實有許多方法。其中一種,是購買所謂的「防空電球」,也就是經過特殊處理、亮度較低的燈泡。 1937 年 8 月 15 日,黃旺成便在日記裡提到他當日的行程,包括了「買防空電灯」。

此外,也有些人選擇在電燈外頭覆蓋專門用於防範空襲的燈罩。此外,也會有人用一塊黑布罩住燈泡,這樣的情景也呈現在民間畫家謝招治的回憶當中。不過,這種作法有時也會引來危險。 1936 年 10 月,《臺灣日日新報》便有一篇報導提到,花蓮市區的「李氏鑾化粧品店」,由於店員在燈泡外面罩上黑布以後便跑去睡覺,以至於布料著火,釀成一場災難,燒毀了十一戶人家。

1945 年 5 月 30 日,樓頂設有探照燈的那棟「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大樓,毀於美軍的一場空襲。沒過多久,戰爭宣告結束,燈火管制也終於解除。當年的 8 月 24 日,吳新榮在日記裡寫道:街上重新燃起了電燈,「一時明朗的空氣大展」。隨著新的時代來臨,臺灣的電力事業發展史,也將走入下一個篇章。

二戰期間的燈火管制宣導廣告。(圖像來源:福岡市博物館)
二戰期間的燈火管制宣導廣告。(圖像來源:福岡市博物館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杜正宇,〈論二戰時期的臺灣大空襲(1938-1945)〉,《國史館館刊》,第51期(臺北,2017),頁59-95。
  • 陳文松,《殖民統治與「青年」:臺灣總督府的「青年」教化政策》(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5),頁363-365。
  • 〈本島最初燈火管制 第一夜完全擧行 全市轉眼黑暗 天候險惡不行空襲〉,《臺灣日日新報》,1931年3月11日,夕刊第4版。
  • 〈乘燈火管制之黑暗 散貼不隱宣傳單 南北兩署嚴查犯人〉,《臺灣日日新報》,1931年3月13日,夕刊第4版。
  • 〈基隆陸軍記念行事 燈火管制市民須知 港灣都市防空第一自衛訓練各宜實行〉,《臺灣日日新報》,1932年3月10日,第8版。
  • 〈花蓮港燈火管制後 黑金大火燒十一戶 由遮蔽電燈之布發火〉,《臺灣日日新報》,1936年10月8日,夕刊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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